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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零跑动,全程线上办”系列操作指引——国际税收业务套餐申请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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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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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1 00: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通税务
标题: “办税零跑动,全程线上办”系列操作指引——国际税收业务套餐申请类事项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NzcwMzU0Ng==&mid=2247538919&idx=4&sn=c4ed5ab17a63414ac1180465bd16653f&chksm=f9960af2cee183e49200acd9e1ce3ba31cc24111594a1e96488ac0d9855d73d1b0d764cf155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20 17:37
二维码: -



为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推动实现纳税人、缴费人“办税零跑动,全程线上办”的新跨越。南通税务结合江苏省税务局195个“零跑动”事项和本地线下高频业务发布系列操作指引,关注我们“办税零跑动,全程线上办”系列操作指引主题专栏,就可以轻松了解发票办理、线下高频业务、申报纳税等办税缴费事项。点点鼠标,动动手指,一次性玩转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和江苏税务APP,让您足不出户便捷办理。


“办税零跑动,全程线上办”
国际税收业务套餐申请类事项
业务类型:
1、国际税收业务套餐
2、国际税收业务套餐中常用申请类事项
(1)非居民组织临时登记
(2)非居民合同备案
(3)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
(4)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国际税收业务套餐
功能概述
非居民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非居民企业管理套餐”,办理非居民合同备案、非居民组织临时登记、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备案、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等业务。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
一、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左侧【套餐业务】中选择【国际税收业务套餐】。


二、使用顺序简述:



非居民组织临时登记
功能概述
对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等主体登记且第一次办理涉税业务的非居民纳税人,需先办理组织临时登记。已办理过涉税业务的非居民纳税人可跳过此步骤。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
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左侧【套餐业务】中选择【国际税收业务套餐】,点击【非居民组织临时登记】。

注意事项
保存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该户非居民纳税人的识别号“F+数字”,一户非居民企业只需要登记一次即可。


非居民合同备案
功能概述
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纳税人可通过本功能在线进行源泉扣缴合同信息采集及变更。
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或者接受劳务,在签订有关合同后30日内,应问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合同备案或项目报告。纳税人可通过本功能在线进行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
一、点击左侧菜单栏【套餐业务】,选择【国际税收业务套餐】,点击【非居民合同备案】。

注意事项:准备资料中标注*的为必报项。
二、选择【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或者【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并选择具体项目类别,点击“确定”。

三、填写非居民合同备案相关信息。注意:未办理非居民组织临时登记的也可在合同备案前点击【组织临时登记】办理。


四、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信息,上传资料。点击保存,经过页面校验后提交。

五、发起后,在“非居民合同备案”界面查询表单状态。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
功能概述
在中国发生纳税义务的非居民纳税人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的,可在纳税申报时,或通过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时,自行享受协定待遇,同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并接受税务机关的后续管理。纳税人可通过本功能在线申请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 。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
一、点击左侧菜单栏【套餐业务】,选择【国际税收业务套餐】,点击【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选择合同编号及条款,点击确定。

二、填写备案信息。

三、上传附送资料。

四、保存并正式提交。表单填写完整,并按报送要求上传附报资料后,点击“保存”,点击“提交”,系统提示“数据提交成功”,点击确定,完成网上申请。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功能概述
纳税人可通过本功能在线申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
一、选中【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进入该功能界面。

二、该系统会提示您,是否已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请按照实际选择即可。

三、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以下内容(机构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或住所、纳税人识别号、付汇银行、付汇账号、行政区域、银行网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境外收款人类型、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地址、收汇银行、收汇账号、所属国家或地区、境内外机构是否关联、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执行期限起、合同执行期限止、合同币种、合同总金额、合同支付标准、已付金额、已付币种、本次付汇金额、本次付汇币种、付汇日期)上传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并点击“保存”按钮。

四、保存完成后,系统会自动弹出另一界面,输入实名办税人员(即去银行办理外汇的企业工作人员)的手机号码即可。
五、最后点击“提交”按钮,显示以下界面。

六、该企业的工作人员在全部完成业务申请后,将会收到一条对外支付税务备案验证码的短信提醒,待企业工作人员收到验证码后,方可携带其他材料去相关的银行付汇。
注意事项
1.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不超过等值5万美元,不需要进行对外支付备案。
2.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
3.对外支付备案办理错误的,可以通过【作废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进行作废,然后再重新申请正确的备案信息。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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