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75
  • Tax100会员 33586
查看: 206|回复: 0

[东审财税] 10月申报纳税期延长至25日,请留意这些事项→

3566

主题

3567

帖子

498

积分

专家团队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498

Tax100人物

2022-10-18 13: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东审会计师事务所
标题: 10月申报纳税期延长至25日,请留意这些事项→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18 06:50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Tc3MDQ4MA==&mid=2660145464&idx=1&sn=d2c6d715e79c70f529c2e17da4f806ca&chksm=bdca4b278abdc2314d84dbd870be425df5172fc35efd327665b83b23d7ce5add0bf8e500bdd4#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
每天3分钟,学习一个财税小知识
因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2022年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提醒大家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错峰完成申报!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10月申报要点

1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所属期为8月(或按季缴纳的第三季度)及以后期间发生的税费,按规定正常申报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7号)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1月、12月,2022年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所属期为2022年8月(或按季缴纳的第三季度)及以后期间发生的税费,按规定正常申报缴纳。

2
10月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 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以在办理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自行判断本年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可选择暂按规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3
印花税法实施后,第一次季度申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新的印花税法取消了按月申报印花税的规定,按季申报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于10月纳税申报期内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

知识福利大放送


中小企业财务报表分析之利润表

一、利润表项目的基本含义
二、利润表中几个基本的利润概念
三、与利润表有关的比率分析
四、案例


来源:中国税务报
点击文末下面蓝色小字“阅读原文
直达财务要点和财税新政
分享直播间
492_166606955263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