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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非接触式”办税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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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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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5 06:4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乌鲁木齐开发区税务
标题: 提示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非接触式”办税的温馨提示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UwMzQyNw==&mid=2650603839&idx=2&sn=f70bfd002dba87b9eb70e445e4cc9719&chksm=87fcd113b08b5805240414c6461b627c63e688d5b8188de14c035b4e5e873c032936e9dd206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14 12:23
二维码: -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非接触式”办税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尽最大努力保障您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您最大限度选择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办理业务,我局将以“百倍努力”做到线上服务“不打烊”、远程帮办“不掉线”、办税缴费“不断档”,最大力度保障、满足您的办税缴费需求,换取您的“十分满意”!
一、业务咨询
如您需要进行税费政策、业务咨询,因疫情原因,目前我局咨询电话0991-6632755接听力量有限,为扩大线上咨询渠道,现将各税务所目前可接听的咨询电话公布如下:
税务所
疫情防控期间咨询电话
第二税务所
0991-2962344
苏州路税务所
0991-3841950
江苏路税务所
17799280009
北京路税务所
0991-3839740
迎宾路税务所
0991-2962714
喀什路税务所
0991-6662271
鲤鱼山路税务所
0991-3847301
空港税务所
0991-2962714
安宁渠税务所
0991-3655137
如您需要了解相关系统操作方法,可联系技术单位获取技术支持:百旺金赋联系电话:4006112366;航天信息联系电话:95113按0转人工。
二、业务办理
【申报类业务】
如果您需要办理申报业务,请您优先使用新疆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操作中遇到任何问题,均可拨打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电子税务局联系电话或联系您的税收管理员进行咨询。
1.如您申报后需要缴纳或补缴税款却未签订三方协议的,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等远程支付手段进行税款缴纳(缴纳时请选择“银行卡”支付);或者通过登陆新疆电子税务局,进行三方协议的网上签订,缴纳税款。
2.如您申报后涉及多缴退税的,建议联系您的税收管理员,将相关资料通过邮寄、邮箱等方式传送至税收管理员处,由税收管理员协助您“非接触”办理。
【注销业务】
如您近期需要办理注销业务,请您先通过新疆电子税务局进行风险扫描或者联系您的税收管理员,进行注销业务的事前风险扫描;若您存在未办结业务,您可通过新疆电子税务局操作处理完毕。
【变更业务】
如您近期需要办理变更业务,请您优先使用新疆电子税务局进行业务办理。如遇新疆电子税务局暂时无法办理的变更业务,建议联系您的税收管理员,将相关资料通过邮寄、邮箱等方式传送至税收管理员处,由税收管理员协助您“非接触”办理。
【发票领购、发票代开】
(一)发票代开
1.如您近期需要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业务,请您优先使用新疆电子税务局进行业务办理;如果您近期需要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业务,请您优先使用“新疆税务”手机APP进行业务办理。
具体操作方法:
(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新疆电子税务局:
https://www.kancloud.cn/xj12366/wt-0605/843357
“新疆税务”手机APP:
https://www.kancloud.cn/xj12366/xjsw/881641
(2)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新疆电子税务局:
https://www.kancloud.cn/xj12366/wt-0605/843358
“新疆税务”手机APP:
https://www.kancloud.cn/xj12366/xjsw/881642
(二)发票申领
如您近期需要办理发票申领业务,可优先领用电子发票,发票电子化具有降低征纳成本、远程交付更加高效、领用方式更加便捷环保、管理成本更加低廉等优点。目前由于快递原因,纸质发票暂无法投递,恢复后将及时发布通知。请您优先领用并使用电子发票:
方法一:新疆电子税务局“发票领用”模块
https://www.kancloud.cn/xj12366/wt-0605/844025
方法二:“新疆税务”手机APP“发票领用”模块
电子发票申领:
https://www.kancloud.cn/xj12366/xjsw/881640
【实名认证业务】
如果您是新办纳税人,在办理完营业执照后,请在新疆电子税务局进行新办纳税人申请,并通过“新疆税务”手机APP进行实名认证业务办理。
服务有真意,不负满意情!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和税收工作的支持,更多税政知识和相关资讯,请关注“乌鲁木齐高新区税务”微信公众号。


来源:乌鲁木齐高新区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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