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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企业发生债务重组的两种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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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10-14 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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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青浦税务
标题:
【关注】企业发生债务重组的两种税务处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NzMwMjU1OQ==&mid=2247508064&idx=3&sn=fde0dca183ac5977d27c109d49c52ef1&chksm=f998d010ceef590693accaf5f43d7645feec4e960d067636f3f10bcc56691f405fb4ff6e583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13 09:47
二维码:
-
最近有纳税人咨询
债务重组
的相关事项,申税小微为大家梳理了重要知识点哦!今天就来通过以下热点问答一篇弄懂什么是债务重组,以及债务重组的税务处理吧!
什么是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债务重组
的方式有哪些?
1.以资产清偿债务;
2.将债务转为资本;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不包括上述1、2两种方式;
4.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
债务重组如何
进行税务处理?
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
一般性税务处理
规定和
特殊性税务处理
规定哦,一起学习:
债务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
1.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2.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3.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4.债务人的相关所得税纳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债务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一)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财税〔2009〕59号规定比例。
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二)针对上述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1.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3.企业的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2.《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06〕3号)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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