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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 【特别关注】OECD秘书长提交G20最新税收报告关注双支柱等11个方面税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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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2-10-14 19: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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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OECD官网
编译:思迈特财税国际税收服务团队
概述
2022年10月10日,OECD发布《OECD秘书长提交给G20财长和央行行长的税收报告(印度尼西亚,2022年10月)》(以下简称“该报告”),该报告中OECD秘书长向G20财长和央行行长报告了双支柱国际税收方案、税收政策与气候变化、税收透明度、税收与发展、能力建设、无国界税收检查员、税收士气、间接税工作、税收征管、税收与犯罪以及BEPS项目实施11个方面的税收进展情况及未来工作计划,同时附有7个附件即附件A.自动交换信息的报告、附件B.支柱一金额A的征管和税收确定性方面的进展报告、附件C.G20/OECD发展中国家和国际税收的路线图、附件D.加密资产报告框架和对共同报告标准的修订、附件E. 税收激励和全球最低公司税、附件F. 温室气体排放的定价及附件G. OECD/G20 BEPS包容性框架的进展报告。
双支柱国际税收方案
1、支柱一
在去年10月的协议之后,包容性框架将支柱一的金额A(需要重新分配的利润)的不同工作流程提炼成组成模块。从那时起,包容性框架对每一个工作流程进行了定期的、滚动的公众咨询,这些咨询都是积极的,有助于推进和调整规则草案,同时允许平行的工作流程继续进行。
在7月的会议上,报告了支柱一金额A进展报告的发布,其中包括金额A核心要素的立法模板草案。为了回应征询公众意见的呼吁,70多名利益攸关方提交了700多页的详细意见。于2022年9月12日在巴黎举办的现场公众咨询活动中,不同的利益攸关方对这些意见进行了进一步阐述。于2022年10月6-7日在巴黎举行的全体会议之前,包容性框架批准发布了第2份报告,即《关于支柱一金额A的征管和税收确定性方面的进展报告》(见附件B)。这第2份报告包含了与征管和税收确定性程序有关规则的整合版本,并已发布,以寻求利益攸关方在2022年11月11日前的意见。
在这份新报告之后,将在2022年底前发布另一份关于数字服务税(DST)和其他相关类似措施的撤销和停止的公众咨询文件。到那时,在正在进行的工作基础上,《多边公约》可以在2023年年中起草完成并通过。
在金额A的同时,金额B也在取得重大进展。年底前将发布一份关于金额B的咨询文件,以期在2023年上半年完成正在进行的工作。
2、支柱二
在今年3月就GloBE规则立法模板注释达成一致后,包容性框架成员已开始将GloBE规则纳入国内法律,包括改革现有的税收激励以及引入国内最低补足税。
为了支持这些实施工作,包容性框架正在制定GloBE 实施框架,该框架将提供关于规则的进一步指南,以及同行评审程序,以协助实施辖区根据规则达成一致和协调的结果。包容性框架还在努力制定安全港、简化和标准化的申报和信息交换框架,以促进MNE的合规性。这项工作预计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于2022年7月14日举行的G20税收与发展问题部长级研讨会上进行讨论后,OECD秘书处还考虑了实施支柱二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长期以来,人们对使用税收激励作为吸引投资的工具感到担忧,有证据表明,这些激励往往是低效和无效的,导致MNE获得低税或无税的意外利润,而政府则损失大量收入,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OECD在2022年第4季度正启动一系列试点计划,以协助发展中国家评估这些规则的影响以及它们与国内税收政策的互动情况,目的是确保发展中国家能够在不牺牲其吸引外国投资能力的情况下向在其辖区内运营的MNE征税。
有关支柱二应税规则(STTR)示范条款草案和相关注释以及促进STTR实施的多边公约草案的工作也在继续。
3、税收激励和支柱二的全球最低公司税
应G20轮值主席国印度尼西亚的要求,OECD详细考虑了GlobE规则对设计和使用税收激励的影响,重点是发展中国家。随着各国政府转向采用支柱二,这份关于税收激励和全球最低公司税的新报告。附件E中的《税收激励和全球最低公司税:GlobE规则后重新考虑税收激励》,为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准备支柱二时提供了具体的考虑。报告强调,在后支柱二环境中,税收激励的设计需要仔细重新评估。本报告支持政策制定者重新评估他们的税收激励,以OECD在税收激励和有效税率领域正在进行的工作为基础。本报告考虑了现有的税收激励的使用情况,分析了GlobE规则的关键条款,并说明了它们对不同类型的税收激励可能产生的不同影响。报告最后为政策制定者提出了一些考虑,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OECD随时准备提供协助。
税收政策与气候变化
气候变化的风险需要得到控制,这就迫切需要加快向净零温室气体排放的过渡。追求净零排放过渡也将有助于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这可以减少未来能源价格冲击的风险。成功过渡到净零温室气体排放需要一揽子政策,为家庭和企业提供负担得起的低碳和零碳选择。
税收政策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促进气候政策。例如,通过提供激励措施,鼓励投资和使用清洁技术。另外,碳税、可交易排放许可价格和燃料消费税是可以加速向净零排放过渡的政策工具的一个重要子集。OECD最近的一份报告,《温室气体排放定价:将气候目标转化为气候行动》(附件F待发布),跟踪了71个国家使用后一种工具的情况,这些国家共占全球GHG排放和能源使用的大约80%。报告发现,在2021年,71个国家中超过40%的温室气体排放面临净正碳价格——高于2018年的32%。2021年各国的碳价格水平进一步分化,在2018年净碳价格最高的国家,价格进一步上升,主要是因为碳税或排放许可价格上升。在交通和建筑行业之外,净碳价格往往仍然很低。各国之间的差异在所有行业中都很大。在工业和电力的排放被定价的地方,这通常是通过排放交易系统或碳税。虽然许多排放物仍然没有定价,但一些排放者现在面临着巨大的碳排放价格,尤其是在欧洲。
提高有效碳价格可以提高大量收入,同时减少排放。在有大量调整成本的净零排放过渡期,碳定价的收入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估计表明,如果各国将碳价格提高到每吨二氧化碳120欧元——到2030年所需的碳价格的中值估计,则可以平均提高相当于约GDP的2.2%的金额。
为应对最近的能源价格冲击而进行的能源减税是大规模的、普遍的,在许多情况下,减税金额达到50欧元/吨二氧化碳或更多。从长远来看,追求净零排放过渡将有助于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这可以减少未来能源价格冲击的风险。从短期和中期来看,有充分的理由使最脆弱的群体免受能源价格上涨的影响,这是建立对低碳过渡支持的必要前提条件。在价格冲击持续存在的情况下,应通过收入支持和更广泛地提供低碳选择,而不是全面的能源减税或降价,使进一步的措施更具针对性。
关于碳减排方法包容性论坛
各国的情况不同,如果能避免国家间的负面溢出效应,政策的多样性可以促进更多的共同努力。在这种情况下,OECD碳减排方法包容性论坛寻求通过对各国GHG减排战略的数据和分析来支持对话,以增加全球减排努力。自从上次报告碳减排方法包容性论坛以来,一个由一些OECD成员组成的临时工作小组已经开会,就包容性论坛的程序问题提出建议,以便论坛能够开始运作。我真诚地希望G20国家加入这一倡议,该倡议与BEPS包容性框架和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全球论坛类似,为加入该倡议的各国提供平等的参与。
税收透明度
自从G20在2009年宣布结束银行保密制度以来,打击境外逃税的力度越来越大。在10月份的会议之前,关于附件A中自动交换信息(AEOI)标准实施情况的新数据显示,现在有近100个辖区建立了强有力的法律框架来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2/3的辖区正在实践中有效实施。
1、加密资产报告框架和对共同报告标准的修订
尽管经历了动荡的一年,但自G20首次开始呼吁OECD制定加密资产信息自动交换框架以来,加密资产市场已经大幅增长。近年来,税务机关对加密资产交易缺乏了解,这增加了加密资产被用于逃税的可能性,并有可能破坏8年前通过OECD/G20共同报告标准(CRS)在税收透明度方面取得的进展。
经过多年的工作,一个新的加密资产报告框架(CARF)现在已被OECD的38个成员国和G20国家达成一致。目前正在开展工作,以确保国内和国际上一致地应用和有效地实施CARF。该实施方案将包括一个主管当局间协议或安排的框架,用于自动交换根据CARF收集的信息,支持信息交换的技术解决方案以及进一步阐述确保有效实施CARF的要求。
2、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全球论坛
OECD主办的税收透明和信息交换全球论坛(以下简称“全球论坛”)拥有165个成员——其中一半以上是发展中的辖区,在G20授权下,正在监测应要求交换信息(EOIR)和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AEOI)标准的有效实施。全球论坛在推进G20关于国际税收合作和自动交换信息的议程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3、确保公平竞争环境和最大化EOI标准的有效性
全球论坛对两项EOI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同行评审,目的是确保公平竞争的境和最大化EOI标准的有效性。AEOI标准(通常被称为CRS)继续取得了非常重要的成果。迄今为止,99%承诺开始交换的辖区已经这样做了,预计未来几年将有更多辖区开始交换。
4、监测AEOI标准的实施
全球论坛努力确保AEOI标准成为应对逃税和避税的有效工具。在这方面,除本报告外,全球论坛还首次增加了对AEOI法律框架的同行评审工作,公布了其对AEOI标准实际实施效果的首次同行评审结果。这些结果涉及合规框架,以确保金融机构适当履行尽职调查要求,收集和报告信息,并根据技术要求进行信息交换。
正如新报告《2022年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同行评审报告》所述,最新结果表明,在迅速广泛实施AEOI标准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见附件A)。虽然结果令人印象深刻,但需要继续重点监测AEOI标准的实施情况,特别是确保金融机构遵守规定。
5、监测EOIR标准的实施
2022年8月,全球论坛发布了8份新的关于透明度和应要求交换信息(EOIR)的同行评审报告。其中6份报告(库克群岛、厄瓜多尔、巴基斯坦、波兰、圣马丁和瑞典)仅涉及由于当时适用的与大流行病有关的差旅限制而对法律框架的评估。完成评审的现场访问计划在未来几个月进行。对于葡萄牙和芬兰,评估是通过对法律框架和EOIR标准的实际实施情况的综合评审完成的。葡萄牙总体上被评为EOIR标准合格,芬兰被评为基本合规。
6、通过能力建设和区域倡议协助全球论坛成员
对能力建设支持的需求不断增加,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有80多个辖区接受了技术援助,其中包括44个辖区在实施AEOI标准方面接受援助。AEOI有效性评审的结果显示,许多辖区在实施框架以确保金融机构遵守尽职调查和报告义务方面面临巨大挑战。为了支持这些辖区,已经制定了一个全面的技术援助计划,首先是提供一个征管合规框架范本,并开发专门的培训和工具。
全球论坛区域倡议显示出越来越多的进展。继2022年7月14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G20财政和中央银行代表会议期间签署《亚洲倡议宣言》之后,亚洲倡议的15个成员于9月初达成了2023-2026年期间的高级别工作计划,以实现该宣言的目标并促进亚洲的税收透明度议程。在非洲倡议和拉丁美洲倡议的范围内继续开展工作。非洲倡议有34个成员国和非洲联盟委员会,自2014年以来提高了非洲税收透明度的形象。拉丁美洲倡议包括全球论坛的所有15个拉丁美洲国家成员,最近批准了一个框架,以促进利用通过税收协定渠道交换的信息,打击其他金融犯罪和更好地打击非法资金流动(IFF)。
培训培训师计划在非洲试点培训了800多名官员,并扩大到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在全球论坛秘书处的支持下,来自35个辖区的69名参与者在当地进行了首次培训,该计划已进入最后阶段。
最后,超过3,300名官员接受了不同领域的税收透明度培训,有22名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女性税收官员参加的税收透明度女性领导者试点计划已成功进入最后阶段。
7、下一步工作
经过2年的虚拟会议,全球论坛成员将于2022年11月9—11日在西班牙塞维利亚举行年度全体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全球论坛成员将决定全球论坛未来的关键因素。
继去年决定延长全球论坛的任务期限后,其所有工作组的成员,包括主席,都将在2023-2025年的新任务期限内得到延续。
为了在迄今取得的成果基础上,在公平竞争基础上提供有效的AEOI标准,全球论坛正在建立一个框架,对AEOI标准的有效实施进行新一轮的同行评审。新一轮评审旨在进一步深入保证该标准在实践中的有效实施,包括确保金融机构有效履行其尽职调查和报告义务。
全球论坛还将继续就全球论坛的未来发展方向开展工作,并评审关于有效实施EOI标准的风险工作成果。
税收与发展
发展中国家改善国内资源调动的压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大,以修复其财政状况,从而为其发展需求提供资金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实施国际税收标准,包括成功实施双支柱解决方案,将有助于提高收入,并确保所有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继续在国际税收制度改革中共同前进。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建设税收能力仍然是一个优先事项。
OECD通过其双边计划、区域倡议和全球税收关系计划(GRP)协助发展中国家进行能力建设。这项工作的重点是在发展中国家中进行能力建设,以参与国际税收标准的制定,确保他们的声音被听到,并参与这些标准的实施。OECD与发展伙伴密切合作,确保发展中国家得到很好的服务,以避免工作重复。例如,OECD通过G20授权的税收合作平台(PCT),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集团紧密合作。
在过去的一年里,这项工作获得了真正的红利。例如,在赞比亚,由非洲税收征管论坛(ATAF)/OECD/世界银行集团伙伴关系提供的长期转让定价技术援助计划,帮助赞比亚税收局实现了赞比亚矿业公司缴纳公司所得税的五倍增长,从2016年的6.31亿克瓦查(6300万美元)到2021年的68.19亿克瓦查(3.22亿美元)。
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税收方面的进展和路线图。
2021年10月,OECD向G20财长和央行行长提交了一份关于《发展中国家和OECD/G20 BEPS包容性框架》的报告。这份后续报告,即附件C中的《G20/OECD发展中国家和国际税收路线图》,指出发展中国家正继续在BEPS行动计划方面取得进展,尽管挑战依然存在,而且进展也不平衡。例如,虽然许多发展中国家正在成功地解决有害税收实践,并按照国际标准实施电子商务的VAT措施,但在国别(CbC)报告方面的进展仍然不大。
发展中国家继续对双支柱解决方案详细实施规则的制定产生实质性影响。例如,在支柱一方面,发展中国家推动了更广泛的范围和简化设计,将采掘活动排除在金额A之外,以及将简化的转让定价规则适用于金额B的国内基础营销和分销活动。此外,发展中国家对支柱二下GloBE规则的许多关键方面产生了重大影响,包括补充性的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它允许来源国对其辖区内的低税所得应纳的任何补足税拥有优先权。
包容性框架已经进行了重大的治理改革,以提高其包容性。2022年3月,牙买加的Marlene Nembhard-Parker当选为其首任联合主席,以帮助扩大发展中国家的声音。此外,2021年12月,OECD税收问题全球对话咨询小组的任务被更新,以确保发展中国家可以进一步参与、促进并受益于包容性框架的工作。
为回应2021年报告中关于定期开展高级别政治对话的总体建议,已经举行了2次部长级会议:2021年11月的部长级圆桌会议和2022年7月在巴厘岛举行的G20税收与发展问题部长级研讨会。这些部长级会议确认了路线图中要解决的关键优先事项,包括:保持并加快实施优先BEPS行动计划的进展,特别是国别报告,以确保发展中国家能够从中受益;支持双支柱解决方案的实施;探讨与发展中国家多边合作的其他优先领域,特别关注税收和SDG。
能力建设
OECD提供了一系列双边和多边能力建设活动,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BEPS措施和其他国际税收优先事项,如转让定价和VAT标准。2021年,OECD的双边支持计划使13个国家通过了实施BEPS的立法和规定。
OECD的全球税收关系计划(GRP)提供了一个完全整合的混合学习系统,其中包括关于国际税收事项的现场(虚拟和现场)和自定进度的培训活动。2022年GRP的主要重点领域是开发关于双支柱解决方案的能力建设工具,并支持各国积极参与双支柱解决方案的细节谈判。迄今为止,OECD发布了9次录制的网络研讨会,提供了关于双支柱的总体概述,并更详细地涵盖了GloBE规则的几个方面,这些研讨会是对一些关于相同主题的虚拟课堂和问答环节的有效补充。
OECD还与区域税收组织合作举办了一系列多边和区域活动,并根据国家需求举办了双边活动。随着实施双支柱解决方案的规则和文书的最终确定,支持将转向在区域和双边基础上提供更多的定制援助,以将这些规则落实到国内法律中,并促进必要的法律文书及时签署和批准。这将包括启动更新的入职培训计划,以在技术和政治层面提供全面支持。第1批入职培训计划将很快启动,将包括实施现有BEPS措施和各个国家确定的其他税收政策重点。
无国界税收检查员
迄今为止,非洲、亚洲和太平洋地区、东欧、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无国界税收检查员(TIWB)计划共征收了17亿美元的额外税款,评估了39亿美元的额外税款。
无国界税收检查员(TIWB)是OECD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一项联合倡议,提供了一种独特的能力建设方法,向发展中国家的税务机关派遣专家,就当前的调查案件和相关的国际税收问题提供实际的、亲身的援助。截至2022年6月30日,TIWB项目横跨54个辖区,其中56个项目已经完成,50个项目正在进行,包括21个南南项目。
税收士气
在国际社会为实施新的全球最低税做准备时,必须更好地了解目前税务机关和公司的信任和透明度水平,这是新国际税收规则取得成功的基础因素。为此,在《税收士气II:建立税务机关和大型公司之间的信任》中提出的新研究,是在OECD以前的研究基础上进行的,将税务机关对大型公司等税收行为的调查数据与以前MNE对税收制度看法的调查数据相结合。
以发展中国家为重点,数据强调了一些挑战,特别是在税务机关和大型公司之间的信任方面,许多人认为关系不公开、不透明,对提供的信息缺乏信任。在一系列多方利益攸关方的圆桌会议上,确定了所有利益攸关方应采取的一些行动,并在报告中进行了概述。
1、人们对合作履约有很大的兴趣,但还需要进一步的工作来更好地了解如何在能力有限的发展中国家有效地引入合作履约。
2、关于商业价值链的新能力建设,以及沟通和谈判等技术性不强的问题也可能有所帮助。
3、改善税务机关和公司(及其顾问)行为的问责是建立信任的关键;更多地使用指南和纳税人章程可能是有益的。
4、公司也需要确定如何引入问责,包括在发展中国家的子公司引入越来越多的税收和商业原则。
5、OECD将继续与税务机关和私营部门合作,帮助确定和实施建立信任的战略和政策,同时也继续研究税收士气的其他方面。
间接税工作
OECD在国际共识的OECD VAT/GST标准和指南的基础上,继续大力协助发展中经济体实施相关的电子商务VAT/GST改革。继2021年为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发布第1个VAT数字工具包后,亚太地区的工具包于2022年3月完成,而非洲的工具包正在开发中,预计将于2023年初发布。这些工具包是详细的实用手册,帮助发展中经济体设计、征管和操作实施OECD的数字贸易VAT框架,是与发展中经济体的税务机关密切磋商后制定的。
迄今为止,超过75个辖区,包括发展中经济体,已经实施了这些标准和指南,作为它们应对数字化经济税收挑战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们的实施使各经济体能够确保关键的VAT/GST收入,并确保在电子商务和传统公司之间有一个公平竞争环境,而不会扼杀创新和经济增长。虽然这些改革大多是针对服务和数字产品的在线销售征收VAT/GST,但各国现在越来越多地考虑进一步改革,以确保根据OECD的标准和指南,对低价值进口商品的在线销售也有效征收VAT/GST。此外,为了满足强烈的需求,OECD为发展中经济体建立了一个关于VAT/GST和电子商务的专门技术援助计划,涵盖了针对数字贸易的VAT/GST改革的所有方面,以及实施强有力的调查和执法战略。
税收征管
税收征管论坛(FTA)去年的主要工作重点,在最近于悉尼举行的20周年全体会议上得到了重申,那就是确定并努力解决双支柱解决方案的实施挑战,推进关于未来税收征管的工作,并支持税收能力建设。关于双支柱的实施,已经成立了一个新税收征管焦点小组,以帮助确定主要的实际实施挑战以及共同的解决方案。该小组还将支持进一步的工作,以确定新技术工具在哪些方面可以帮助顺利实施并减少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负担。在《税收征管3.0:税收征管的数字化转型》报告发布后,还开展了开发新的诊断工具和分析工作,以了解未来可能的深入合作领域以及如何最好地管理这种合作。
作为这项工作的一部分,新数字化转型成熟度模型和新基于网络的全球税收技术工具清单已经发布,以及在2021年FTA全体会议上达成的初步探索性工作成果。FTA委员还同意成立一个新的FTA高层小组,以确定未来国际合作的高价值项目,预计早期工作将集中在双支柱的实施和发展与共享和零工经济平台跨境实时信息交换的可能试点。在能力建设方面,在《支持发展中国家税收征管的数字化》报告发表后,FTA成员同意支持今年早些时候启动TIWB倡议的新试点,为数字化战略和实施提供保密的同行支持。FTA能力建设网络也在支持税收能力建设以实施双支柱
税收与犯罪
OECD税收犯罪和其他犯罪工作小组(TFTC)已经达成了一个广泛的工作计划,正在一些领域开展项目,包括加强机构间和国际合作、资产追回、打击促成税收和其他白领犯罪的专业人士以及管理涉及滥用虚拟资产的调查。今年6月,OECD部长理事会会议还就OECD理事会关于打击税收犯罪的10项全球原则的建议达成一致,该建议是TFTC工作的基础。OECD目前正在与各国接触,鼓励那些尚未这样做的国家根据10项全球原则进行自我评估,以帮助促进其在全球范围内的应用。
OECD还继续支持打击税收犯罪和非法资金流动(IFF)方面的能力建设。在2022年,超过400人参加了OECD税收和金融犯罪调查学院的培训计划,使其自9年前成立以来的参与者总数达到2300人。在COVID-19限制结束后,该学院还恢复了现场课程,作为从大流行病中吸取教训的一部分,虚拟课程仍然是课程的一部分。最近公布的一项影响评估研究表明了学院的积极影响,绝大多数受训官员报告说,学院为他们提供的技能和技巧很容易转移到他们的国内环境中,并在他们参与后的几年里用于实践。
TFTC成员还支持新的TIWB刑事调查方案(TIWB-CI),该方案已从试点阶段转向全面成熟的方案,目前正在协助9个辖区改善其税收犯罪执法框架。
BEPS项目实施
虽然包容性框架的主要重点仍然是双支柱解决方案,但确保BEPS最低标准实施的工作仍在继续,正如包容性框架最近同意的BEPS进展报告(见附件G)证明了这一点。
1、关于有害税收实践?——第5项行动计划
BEPS第5行动计划的同行评审开始以来,有害税收实践论坛(FHTP)已经评审了300多个优惠制度和12个没有或只有名义税收辖区的实质立法。此外,迄今为止,各国政府之间已经进行了近5万次关于税收裁定的信息交换,对税收裁定的同行评审涵盖了131个辖区。2022年7月,FHTP对没有或只有名义税收辖区实质性活动要求的实践有效性首次年度监测结果公布。对4个辖区(安圭拉、巴哈马、巴巴多斯和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提出了实质性的改进建议,对另外4个辖区(巴林、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确定了重点监测的领域。根西岛、泽西岛、马恩岛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没有发现问题。
2、关于税收协定滥用——第6项行动计划
大多数包容性框架成员依赖《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BEPS的多边公约》(MLI)来实施第6项行动计划。MLI现在涵盖了100个辖区和大约1850个双边税收协定。截至10月1日,BEPS MLI已经开始修改79个辖区之间缔结的双边协定,一旦MLI得到所有签署国的批准,另外约930个协定将被修改。
3、关于国别(CbC)报告——第13项行动计划
CbC报告的实施进展顺利,自从上次报告以来,已经在多个方面取得了切实的进展,更多的辖区出台了国内立法,要求进行CbC报告,而那些已有立法的辖区则采取措施,建立交换关系,并处理早期同行评审的建议。
4、关于相互协商程序——第14行动计划
根据BEPS第14行动计划,各辖区承诺改善辖区之间与税收有关的争议解决。随着对税收确定性需求的增加,这一最低标准对于确保税收争议得到及时、有效和高效的解决至关重要。尽管COVID-19大流行病造成了重大干扰,但对BEPS第14行动计划最低标准的同行评审监测仍有增无减。2022年9月,最新的同行评审报告发布,显示了13个辖区(阿鲁巴、巴林、巴巴多斯、直布罗陀、格陵兰、哈萨克斯坦、阿曼、卡塔尔、圣基茨和尼维斯、泰国、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越南)为遵守最低标准所做的努力。至此,根据现行评估方法对所有被评审辖区的第14项行动计划的同行评审程序已经完成。FTA MAP论坛目前正参与制定修订后的评估方法,以便继续监测这一重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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