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2401
Tax100会员
33588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精选公众号
›
公司提供宿舍,员工却在外租房,需承担上下班途中工伤风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487
|
回复:
0
[劳动法库]
公司提供宿舍,员工却在外租房,需承担上下班途中工伤风险吗?| 劳动法库
[复制链接]
李威03
李威03
当前离线
积分
36396
2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专家团队
积分
36396
发消息
2022-10-14 19: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劳动法库
标题:
公司提供宿舍,员工却在外租房,需承担上下班途中工伤风险吗?| 劳动法库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14 11:45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EzMTU5OQ==&mid=2650816358&idx=1&sn=8fd4423c072f5d805a81772f524c3dbd&chksm=80d5c346b7a24a501d1e22ab7ec14315e2f39a47d31842e591de2a8b05cfdb22d25120fcfc3e#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编辑︱
劳动法库小编
实务案例,仅供朋友圈分享!投稿邮箱:szlaw@qq.com
王公子系荣浩公司员工,
公司为其安排了员工宿舍,
但王公子居住了一段时间后,
因交了女朋友,故自行在外租房居住。
2017年6月6日王公子上夜班,上班时间为0点至12点。
6月5日23时52分许,王公子骑着电动自行车从租住地出发来公司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
,经交警部门认定,王公子负事故同等责任。
2018年6月1日,王公子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于2018年6月12日予以受理,并向公司发出举证通知。
7月2日,公司向人社局提出异议如下:1、王公子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是夜间23时52分许,该时间段并非王公子工作时间;2、
王公子自入职以来一直住在单位员工宿舍,不存在上下班路经交通事故地点的客观事实
。王公子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构成工伤。
2018年7月9日,人社局对王公子进行调查核实,
王公子陈述单位给他安排了员工宿舍。因其交了女朋友,于2017年4月30日开始就从宿舍搬出,租住在外。
事故发生当天,其从租住地出发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
2018年8月9日,
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王公子受到的交通事故伤害为工伤。
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从租住地出发去上班的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本案中,
王公子在外面租房居住,从其发生事故的地点、行驶的路线、方向,可确认其当天是从其租住地出发,在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其受到的交通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认定王公子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公司认为单位安排了宿舍,其在外租房居住,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应认定为工伤,并无相应的法律依据
,故其要求撤销涉案认定工伤决定的理由不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公司上诉:公司提供了宿舍,但王公子舍近求远,私自在外租住,增加了交通事故风险,不应当将风险转嫁给公司
公司上诉称,其
作为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已向王公子提供了单位宿舍,方便其出行。其提供宿舍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发生类似因上下班交通事故而产生的用工风险,但王公子舍近求远,私自在外租住的行为增加了其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王公子个人负担,而不应将风险转嫁给用人单位
。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
二审判决:公司认为私自在外居住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员工个人负担,是对法律规定的不当限缩理解
二审法院认为: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关于“上下班途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作了进一步明确,包括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近亲属居住地以及日常工作生活必需活动地之间的合理路线。
本案中,
王公子实际经常居住于租住地,2017年6月6日从该居住地前往单位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负事故同等责任。王公子的受伤属于上下班途中发生且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公司认为私自在外居住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王公子个人负担,是对法律规定的不当限缩理解
,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二审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号:(2018)苏02行终353号(当事人系化名)
工资支付环节和违纪处理环节很容易发生劳动争议,劳动法库推出全干货实操课程:
工资支付与违纪处理实操技巧(2022)
,详解风险控制要点和实操方法!纯干货!点击可查阅全部内容!
劳动法实务课程(可点击报名)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实操技巧(深圳)
工资支付与违纪处理实操技巧(北京广州)
超过10万人下载
回复关键词“升级版”下载《全国法院200个典型劳动争议案件汇编(2015)》
回复关键词“司法解释”下载《最高院劳动争议司法意见指导案例汇编(2015)》
回复关键词“广东意见”下载《广东法院最新劳动争议指导意见汇编(2015)》
回复关键词“北京意见”下载《北京法院最新劳动争议指导意见汇编(2015)》
如何关注劳动法库
长按二维码2.89秒即可识别哦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人社政策
其他相关文章
法律法规
广东
黑龙江
北京
河北
山东
上海
2020税务高考
成功参与Tax100发起的2020税务高考活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