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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与医疗保险费最新缓缴政策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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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10-14 17: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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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阜阳税务
标题:
社会保险费与医疗保险费最新缓缴政策看过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Dc0MzIyMQ==&mid=2652927169&idx=1&sn=2e977340c501c843f17478a33531c050&chksm=8b9d2b1bbceaa20dc1a447912178d6103a97853f63c5564951c7d85d325475bf7849d97a1b8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14 17:37
二维码:
-
社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缓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0号)文件要求,安徽省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会保险费”)
补缴费时间延长
啦!
0
1
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企业补齐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时间延长至
2023年底
,企业可以在2023年底
前
采取
分期或逐月
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0
2
已经纳入缓缴企业“白名单”的企业,可以通过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
确认申请,直接享受缓缴政策,实现
“即申即享”
。
点击查看网上申请流程
未纳入“白名单”的企业,可线下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医疗保险费缓缴
0
1
中小微企业享受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A
缓缴对象
主要为参加本省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 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B
缓缴期限
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自征缴
2022年8月
份职工医保费起,
缓缴3个月
的单位缴费,已缴纳过8月份的,相应顺延一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C
补缴期限
缓缴期结束后,原则上缓缴单位应于缓缴
结束次月一次性补齐
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单位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费缓缴的保费。
02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如何享受缓缴单位缓缴政策?
医疗保障、税务部门会同统计部门联合确定中小微企业缓缴名单,纳入缓缴名单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申请即可享受缓缴政策。新设立的中小微企业及未纳入缓缴名单的参保单位,可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并出具书面承诺,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缓缴政策。
0
3
缓缴期间是否仍需申报职工医保?
缓缴期内,
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缓缴
,缓缴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
正常申报
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账户基金正常划拨。
0
4
享受缓缴政策是否会影响待遇享受?
缓缴期间,医保经办机构做好缓缴单位参保职工的个人权益连续记录,参保职工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
按规定予以报销
,确保费用“应报尽报”、待遇“应享尽享”。
-END-
审核: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科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阜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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