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349
Tax100会员
33172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内蒙古
›
水土保持补偿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 缓缴操作流程来啦!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3号|河北省退役军人保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06
|
回复:
0
水土保持补偿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 缓缴操作流程来啦!
[复制链接]
内蒙古政策君
内蒙古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8489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18489, 距离下一级还需 70399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18489, 距离下一级还需 70399 积分
积分
18489
发消息
2022-10-14 16: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乌兰察布税务
标题:
水土保持补偿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 缓缴操作流程来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yOTczNjMzNQ==&mid=2247535595&idx=1&sn=66b30128db049413cb2a355a4e9cdf16&chksm=e8bc210bdfcba81d0d612932c6d1e0cd7823399fc5494cef1fa5a401d795937073021b572be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11 14:04
二维码:
-
按照《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我们梳理了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缓缴操作流程,现在就来看看吧!
缴费人在办理缓缴业务时,无需提出缓缴申请、无需额外提供证明材料,即可自动享受缓缴优惠。具体有两种方式办理缓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城镇垃圾处理费业务,分别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办税服务厅线下办理。
线上缓缴操作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官网,在主界面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也可以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neimenggu.chinatax.gov.cn/)直接进入。
登录后,打开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也可以通过搜索栏输入“非税”进行模糊查询找到对应模块。
第二步:进入非税通用申报模块后,会弹出水利建设基金的政策提示,点击“确定”后进入到申报界面,勾选系统自动弹出的此次不需申报的费种,点击右下角“删行”按钮,删除掉本次不需申报的项目。
第三步:点击右下角“增行”按钮,申报城镇垃圾处理费或水土保持补偿费。
①若申报城镇垃圾处理费则在征收项目栏次下点选“30433-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品目点选“30433130-城镇垃圾处理费”。
②若申报水土保持补偿费,则在征收项目栏次下点选“30176-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品目按照本次实际应申报项目点选。
第四步: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核定单,依次录入核定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左上角“申报”按钮,点击“申报”后系统将提示您享受缓缴政策,点击“确定”后,系统将通过提示框询问您“是否调用网上扣款?”,点击“是”。
第五步:点击“是”后,跳转至网上扣款页面,可以查看到“缴款期限”自动缓缴一个季度,不加收滞纳金。
特别说明:在您核对缴款期限已准确延缓后,请关闭缴款页面无需缴纳,到“缴款期限”限定的日期缴纳即可。
温
馨
提
示
★疫情期间,推荐您通过线上方式非接触式办理缓缴业务,若您需要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我们办税服务厅的工作人员将竭诚为您服务!
★对委托代征的城镇垃圾处理费的代征单位,缓缴期间不予代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城镇垃圾处理费,也无需办理申报。
END
往期推荐:
2022年10月征期日历
水土保持补偿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可以阶段性缓缴了!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六批)发布
来源:内蒙古税务
编发:乌兰察布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编审:徐小康
责编:苏日嘎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精选公众号
甘肃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