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175
Tax100会员
33161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内蒙古
›
指引 ▍疫情期间无法申报?别担心,延期申报操作流程来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3号|河北省退役军人保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717
|
回复:
0
指引 ▍疫情期间无法申报?别担心,延期申报操作流程来啦!
[复制链接]
内蒙古政策君
内蒙古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8489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18489, 距离下一级还需 70399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18489, 距离下一级还需 70399 积分
积分
18489
发消息
2022-10-14 16: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乌兰察布税务
标题:
指引 ▍疫情期间无法申报?别担心,延期申报操作流程来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yOTczNjMzNQ==&mid=2247535595&idx=3&sn=a17677252539b13c48399c65e0cdd79a&chksm=e8bc210bdfcba81d9e9392f6c6192a5510e6a1b979e049a12052e4052be290baa8ff64a30f2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11 14:04
二维码:
-
疫情期间无法申报?别担心,延期申报操作流程来啦!
本月征期截至10月25日,疫情防控期间,很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来电咨询由于封控无法如期申报该怎么办呢?别担心,接下来为您说明延期申报的操作流程。
一、申请条件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申请延期的申报期限之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办理延期申报最长时限为三个月。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温馨提醒: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建议您选择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渠道办理税费业务。
(需要用电脑端进行登录办理)
二、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
1.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进入系统后选择“我要办税”,点击“税务行政许可”。
2.点击下侧的“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3.进入界面后,系统自动显示纳税人的基础数据以及相关税种数据。
4.纳税人选择“申请信息”中需要延期申报的税种,选择所属期后,系统将自动跳出“申报期限”,纳税人需填写“申请延期申报期限”。
5.在下方填写延期申报理由,并保存。
6.点击下一步,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上传资料,完毕后点击提交。
三、注意事项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届满之前申请延期申报时使用。
(1)申请延期申报的税种: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逐项填写无法正常申报的税种;
(2)核准延期申报期限:税务机关批准的准予延期申报的截止日期;
(3)预缴税款核定方式:采取哪种核定方式在相应的“□”内打“√”;
(4)核定应纳税种: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请延期申报的税种;
(5)核定预缴税额: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预缴税款的税额。
END
往期推荐:
2022年10月征期日历
水土保持补偿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可以阶段性缓缴了!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六批)发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
编发:乌兰察布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编审:徐小康
责编:苏日嘎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新疆
广西
实务案例
热点答疑
大家聊税
吉林
四川
辽宁
法律法规
云南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