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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封城?”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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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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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4 03: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黑河税务
标题: “要封城?”谣言!!!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4ODcxNTI3Ng==&mid=2247520549&idx=5&sn=4902254072a71e470c491276a87b2785&chksm=ec38f646db4f7f50ab05d760a105fbff7688806cfd47d6e8ed852f58281cb1767fce3f4b4bd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13 15:04
二维码: -


公 告

针对今天流传的“要封城”、“要再次封城”等消息,特别提醒广大市民,该信息为谣言信息。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公告和动态,不要相信未经过权威媒体发布的传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发布和传播虚假信息。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绝不姑息。

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 10 月 12 日


中共黑河市委网信办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黑河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举报电话:0456-8281501
电子邮箱:hhwg8281501@163.com
END
来源: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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