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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如何享受继续延缓缴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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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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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2 03: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山东税务
标题: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如何享受继续延缓缴纳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TA0NDEyNQ==&mid=2651038061&idx=3&sn=bb827d2d90727b197006f07a8357701e&chksm=f76b9d1fc01c1409a9f98fdf67835fbd9783f0a36a289cf9f4435869b0ed58b07838199049f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11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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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如何享受继续延缓缴纳政策?
为了便利纳税人享受该政策,税务机关优化升级了信息系统,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已按《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以下简称“2号公告”)规定享受延缓缴纳税费政策的,在延缓缴纳期限届满后,无需纳税人操作,缓缴期限自动延长4个月。
举例1:纳税人A属于2号公告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且按月申报缴纳相关税费,前期已按规定缓缴了所属期为2021年11月的相关税费,缓缴期限9个月,按原政策将在2022年9月申报期结束前缴纳。《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7号,以下简称《公告》)发布后,2021年11月相关税费缴纳期限自动延长4个月,纳税人A可在2023年1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2022年12月相关税费时一并缴纳。若纳税人A按季申报缴纳相关税费,前期已经按规定缓缴了2021年第四季度相关税费,缓缴期限9个月,按原政策将在2022年10月申报期结束前缴纳。《公告》发布后,2021年第四季度相关税费缴纳期限自动延长4个月,纳税人A可在2023年2月申报期内缴纳。
举例2:纳税人B是符合缓税条件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按季缴纳。对其2021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相关税费,纳税人无须操作确认缓缴相关税费,税务机关2022年10月暂不划扣其2021年第四季度缓缴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相关税费缓缴期限继续延长4个月,由税务机关在2023年2月划扣入库。

  制作: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
指导: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责编:桑军 王彦航
编审:刘后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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