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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水土保持补偿费可以阶段性缓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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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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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1 15: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上海市第三税务分局
标题: 好消息!水土保持补偿费可以阶段性缓缴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MjU3MDgzOQ==&mid=2247523540&idx=1&sn=4a9ac51ab48bec950c5a496da13b95b5&chksm=9746db6ca031527a2fda86e4413a649d6682346e29549fa701672f61b08af765b3d477c73c6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10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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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2022年第29号)有关规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二、《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包括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等14项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
三、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切实落实缓缴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特此公告。
附件: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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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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