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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长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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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10-10 04: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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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长春税务
标题:
关于2023年度长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MzE0ODMzMg==&mid=2650656416&idx=1&sn=f4ec981694b47f76a17ab8729cf0737b&chksm=8edab3e3b9ad3af5e7697d1f1bd6915cd60e53537b0137894d1f1f458e6196749d6df1983b9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09 14:31
二维码:
-
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19 号)、《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26号)、《关于做好2023年长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长医保联〔2022〕10号)要求,现将长春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如下:
一、参保范围
已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应参加居民医保。已在其他统筹区参加居民医保的本市常住人员,需在原参保地办理暂停参保手续后方可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
二、集中缴费时段
2023年度居民医保费集中预缴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集中预缴期内预缴2023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设有90日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以日为单位,缴费成功次日起计算。
享受资助参保政策的困难群体和新生儿出生 90 日内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
三、缴费标准
2023年度居民医保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60元;18周岁以下人员(2004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及大中小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10元。
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以下简称“居民照护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0元。居民照护险个人缴纳部分与居民医保费同步征收,在缴纳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纳。
四、参保资(补)助标准
针对困难群体通过医疗救助基金渠道分类给予参保资助:对城乡特困人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仅缴纳10元照护险费用。对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130元定额资助,成年人个人缴纳240元(含10元照护险),学生儿童个人缴纳190元(含10元照护险)。
在医疗救助参保资助基础上,通过各级财政分类给予参保补助:对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参保补助,其中:成年人补助140元,学生儿童补助100元,补助方式为先缴后补。
五、参保缴费方式
(一)参保地点
符合我市参保条件的非就业城乡居民应以个人身份到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在籍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进行参保登记。
(二)参保材料
1.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参保登记;
2.本市常住人口参加居民医保时,请携带参保人居住证(若提供居住证明需同步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参保登记;
3.非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时,请携带我市取得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参保登记;
4.非就业的外籍人员参加居民医保时,请携带我市取得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护照办理参保登记;
5.如委托他人代办,请同步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三)缴费方式
1.医保电子凭证缴费:参保人员可登录“吉事办”,在首页“我的证照”点击“医保电子凭证”选择“医保缴费”,根据相应指引进行操作,足不出户即可实现轻松缴费。
2.微信小程序:微信搜索“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或扫描缴费二维码,即可按提示操作完成缴费。
3.支付宝小程序缴费:点击“市民中心”,点击右下角“办事大厅”,选择“税务”,选择“吉林税务社保缴费”,或扫描缴费二维码,即可按提示操作完成缴费。
4.银行窗口缴费:可选择到就近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吉林银行、吉林农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窗口进行缴费。
5.办税服务厅、“一厅联办”窗口缴费:缴费人可到参保所在地税务大厅或“一厅联办”窗口办理缴费业务。
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2022年9月24日
来源:长春医保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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