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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印花税申报流程操作指引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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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10-10 00: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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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苏州税务
标题:
新版印花税申报流程操作指引来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NTI5MzQzMw==&mid=2247513257&idx=3&sn=b941883fc74916db662b02af6478e523&chksm=9731e6bfa0466fa9f757846544126b15d4dca1c92dcc71da9366e5037dcd3e13d2b34fe2c36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09 18:11
二维码:
-
尊敬的纳税人,《印花税法》实施后,印花税申报流程有所变化,我们制作了新的《印花税申报流程操作指引》,
快来一起学习吧。您也可在电子税务局【通知公告】-【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中查看操作指引。
印花税申报流程操作指引
一、主要流程
(一)按期申报前置条件
按期申报印花税的纳税人,已完成印花税税种信息认定,如下图1-1中的印花税买卖合同税收品目。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可查询税种认定信息。若不存在按期申报的税种认定,则需要先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税种信息认定,按次申报时,无需认定印花税税种信息。
(二)申报流程
1.申报模块进入路径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以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功能模块进行印花税的申报工作。
进入“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后,在“本月需要申报的财产行为税报表”模块中,找到印花税税种,点击“税源采集”按钮。
进入税源采集界面后,点击页面左上方按钮可以进行“查询税源信息”、“新增税源信息”、“作废税源信息”、“综合纳税申报”等操作。
2.新增印花税税源信息
点击“新增税源信息”按钮,进入“财行税通用申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表”。
税源信息明细填写规则
存在按期申报印花税税(费)种认定的纳税人,系统会自动分别带出1条税(费)种认定对应的税源信息,纳税人可通过增行按钮新增税源信息,按次申报的税源信息可以自由添加。
【应税凭证税务编号】:不需进行填写。当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全部必填项目后,系统自动生成。如图所示。
【应税凭证编号】,填写纳税人书立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或者营业账簿的编号,无编号可不填写。如图所示。
【应税凭证名称】:填写应税凭证的具体名称。如图所示。
【应税凭证数量】:逐份申报应税凭证时填1,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填写合并汇总应税凭证的数量。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只能合并适用同一税目且内容高度相似的应税凭证。如图所示。
【税目】:填写对应的应税品目,按期申报的纳税人存在印花税税(费)种认定信息,系统会自动加载已经认定的税目。如图所示。
【子目】:填写对应税目的征收子目。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对应的子目必填,其他应税合同税目对应子目选填。其中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营业账簿不需要填写子目。如图所示。
【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按期申报的,系统带出所属期的起始和终止时间。
【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填写应税凭证书立日期。的值。如图所示。
【实际结算日期】、【实际结算金额】: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进行实际结算时填写。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日期、结算金额。
点击【实际结算日期】或【实际结算金额】,系统弹出表格填写实际结算日期和实际结算金额2列,若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多次结算的,可以增行、删行,对填写内容进行保存和取消。如图所示。
系统会自动将实际结算金额列所有金额相加,填写进实际结算金额项,自动同步到计税金额中,实际结算日期自动取税款所属期止项的值。
注意:当录入实际结算金额时(金额大于0),自动将实际结算金额求和,带入计税金额中,不可修改。如果未录入结算金额(金额为0),则计税金额允许录入。
【税率】:系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根据税目及相应品目配置对应的适用税率。注意:产权转移书据不同子目适用不同的税率。
【应纳税额】:填完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
【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有减免税情况的,必填。按照税务机关最新制发的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注意:六税两费减半政策代码不在此处选择。
【减免税额】:填写完减免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
【对方书立人信息】:由纳税人选填,当“应税凭证数量”为1时,对方书立人信息栏次为可输入状态,可以录入相应信息;当“应税凭证数量”大于1时,对应行次的对方书立人信息(对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置灰,不需填写。填写该栏目时,3项数据必须同时填写,否则不予保存通过。
税源信息采集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确认提示信息后,可以点击“查询税源信息”查询已采集的税源信息或点击“综合纳税申报”。
点击“查询税源信息”按钮后页面跳转“财行税通用申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表”初始界面,点击页面“查询税源信息”按钮,显示已采集的印花税源信息的申报属性与申报状态,纳税人可以对税源信息进行“查看”或“修改”。
点击“作废税源信息”按钮可以作废已采集税源信息。
点击“综合纳税申报”按钮,页面跳转至“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页面,勾选需要申报的印花税信息,若系统无法自动判断纳税人是否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则需要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点击“税源信息同步”按钮,系统同步已采集税源的“应纳税额”、“减免税额”等信息。
确认税额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系统会提示您本次需要缴纳的金额,确认无误后点击是,申报信息提交至税务端。
如需查询申报状态、作废申报、缴纳税款或下载打印报表,可点击页面左侧“信息查询—涉税查询”。
点击“查询”按钮后,显示已申报报表信息,点击“申报状态查看”,可以查看申报状态。
点击“申报明细查看”可以查看申报状态及预览下载报表。
点击“作废”按钮,可以作废已申报报表,点击“缴款”按钮,可以缴纳相应税款。
二、注意事项
1. 税种认定的切换
印花税法实施后,印花税纳税期限为按季、按年、按次。纳税人若在2022年7月1日前有印花税按月纳税期限税费种认定信息的,在2022年7月1日后,系统自动更新纳税人按月纳税期限税费种认定信息为按季纳税期限。在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后未缴纳税款时,按现行系统规则计算滞纳金。
2. 按期申报和按次申报的税源采集
目前电子税务局点击按期或者按次印花税后面的税源采集按钮时,只能采集对应纳税期限的税源信息。如纳税人发现无法采集按期或者按次的税源信息时,需检查是否通过正确的采集按钮进入采集功能。
3. 印花税子目的选择
印花税各税目中,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对应的子目目前为必填,其他应税合同税目对应子目选填,其中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营业账簿不需要填写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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