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758
Tax100会员
33601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精选公众号
›
改装手机息屏偷拍录像!小心,不明息屏手机可能在偷拍!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80
|
回复:
0
[税海涛声]
改装手机息屏偷拍录像!小心,不明息屏手机可能在偷拍!
[复制链接]
李威03
李威03
当前在线
积分
36398
2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专家团队
积分
36398
发消息
2022-10-7 01:55:17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税海涛声
标题:
改装手机息屏偷拍录像!小心,不明息屏手机可能在偷拍!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0-06 00:00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g1MDgzOQ==&mid=2650386330&idx=1&sn=7dfa73131fe3ad5939d881f6a1016198&chksm=88b417a2bfc39eb4a98e96ed0e30dd08b890b057775614b78fb2f4aef6470760776d33bd3bd8#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小心,不明息屏手机可能在偷拍!
公安部网安局
少什么别少手机
断什么别断网
这个时代
人人都时刻拿着手机
你会意识到一个息屏的手机
正在偷拍你吗
“百日行动”期间,广西贵港平南警方成功侦破一起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现场缴获涉案改装为窃照设备47台。
2022年7月,广西贵港平南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根据线索发现了一家淘宝店铺。
该店铺规模不大,但浏览量较高,且店铺内售卖商品与现实中对应物品严重不符。
通过询问客服才知道,原来这些东西能用于“窃照”“窃听”等非法用途!该条线索立刻引起民警警觉,迅速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2022年8月2日,警方在平南县某村将犯罪嫌疑人陆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陆某起初在淘宝卖的是服装,后来在网上嗅到“商机”,便做起了“发财梦”。
他购买了二手手机、摄像头、排线等材料和配件,开始“专心”地研究。
刚开始,陆某改造几次都没有成功,但他没有气馁,凭着“顽强的毅力”,到处查找、学习相关资料,终于掌握了手机改装技术。
经他改装的手机具备息屏偷拍录像功能,成为“偷拍神器”。
随着“学有所成”,陆某出山了。就在他幻想着靠改装手机大捞快钱的时候,警方盯上了他。截至被警方抓获,陆某共销售改装手机130余台,获利15万余元。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除了制售窃听窃照设备外,使用此类设备窃听窃拍也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此,大家应自觉抵制此类型为,不要因一时好奇或非法目的铤而走险、酿成大错。
转自:公安部网安局
题头照片:来自网络
分享
↙
传递友谊 |
在看
↘
就是鼓励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黑龙江
法律法规
广东
广东
人社政策
2020税务高考
成功参与Tax100发起的2020税务高考活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