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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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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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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3 19: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益阳税务
标题: 202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MDc5MDQzOA==&mid=2247503359&idx=3&sn=097ddf754974b3f58169b70a7d304d5f&chksm=fe3a67b6c94deea072997b040417df1046e37b37d08341475e11d943ad55bcad735c04c0f34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30 16:13
二维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

政策要点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企业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四季度研发费用可由企业自行选择按实际发生数计算,或者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来源:中国税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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