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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设立,已完成企业所得税2021年度汇算清缴的小型微利企业,何时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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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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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3 17: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淄博税务
标题: 2020年设立,已完成企业所得税2021年度汇算清缴的小型微利企业,何时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jE0NDgyOA==&mid=2653197570&idx=2&sn=ba3e31aa1b65484458b7f71051786777&chksm=802975d1b75efcc799b8849148ba3d9bc2c207ca5ce8b69c7330ac2a7c73b6c5f521496e8fd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29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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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公司是2020年度设立的企业,已完成企业所得税2021年度汇算清缴,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请问从何时起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答: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来源:山东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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