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我想请问一下,除财税13号公告规定外,制造业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还需符合别的文件规定吗?
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仅将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没有变化,继续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推荐阅读
?【办税指南】第2期 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热度:★★★★)
?研发加计 储惠赋能之每日一学(14)(热度:★★★★)
?动漫|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热度:★★★★)
?【办税指南】第1期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热度:★★★★)
编辑设计:张家口税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