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47
  • Tax100会员 33143
查看: 723|回复: 0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发〔2003〕88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489
2020-6-13 10:5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zsdy-sfcx.shui12366.com/xjsf/html/zw.html?#behg88tS6Kt13Q7eKhoM3Q==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内地税发〔2003〕88号
文件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发〔2003〕88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3-08-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内地税发〔2003〕88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83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执行。
  一、我区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收入利润率为15%,视同销售行为的成本利润率也为15%。
  二、在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过程中,对实行应税所得率(纯益率)征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应税所得率为4%—10%,具体比例由各盟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确定。
  三、对于预售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实行应税所得率征收时,其预售收入利润和其他各项业务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应分别按上述规定比例进行核算,合并后按适用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03年8月18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