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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缴费热点问题——企业职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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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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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28 05: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连云港税务
标题: 社保费缴费热点问题——企业职工篇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OTA3Njc2NA==&mid=2651249110&idx=1&sn=f52990c09089d5589cc5bc613c89fb8d&chksm=803efa25b7497333dd7cd733aa02c108b84bed6b02e86120ebf5cef657b55a1430725844e5e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27 17:39
二维码: -


1.新办企业已经在人社和医保部门办理了社保费参保登记后该怎么缴费呢?
答:新办企业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提交“新办企业套餐”办理税务登记后,一般情况下税务系统会实现参保登记和税务登记的自动关联,企业可以在每个月人社和医保部门核定的社保费应征数据传至税务部门后,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缴纳并打印缴费凭证。若特殊情况下未实现参保登记和税务登记的自动关联,则需要新办企业前往税务大厅办理社保费参保关联登记后方可实现申报缴费。

2.企业已经通过人社和医保部门核定了本月社保费缴费数据,为什么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的时候没有信息?

答:企业可在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申报界面点击左上方的“获取最新数据”按钮进行数据初始化之后,再进入申报。

3.企业在电子税务局上作废社保费申报后可重新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吗?
答:目前企业社保费在电子税务局申报作废后暂时不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再申报,需要缴费人去税务局大厅前台申报缴费。

4.企业在职职工可以拨打税务12366热线查询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吗?
答:目前江苏省企业社保费征收采用的是“人社或医保核定、税务征收”的模式,税务信息系统没有职工个人缴费明细,企业职工个人可登录“江苏智慧人社”、“我的连云港”等APP实现查询。详情可联系人社或医保部门。

5.企业社保缴费逾期产生的滞纳金是多少?
答:企业社保费滞纳金是根据业务规则配置的限缴日期计算产生的。我市企业社保费业务规则是当月缴纳当月。例如人社或医保部门2022年8月传递的当月核定计划,那么限缴日期就是2022年8月31日,税务部门将从2022年9月1日起根据企业滞纳本金金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且滞纳金上限不超过本金。

6.企业已享受社保费缓缴政策,现在需要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缓缴的社保费怎么办?
答:企业需要在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之前联系人社或医保部门核定缓缴部分的应征数据,在电子税务局或税务大厅申报缴费且无其他社保费欠费后方可注销税务登记。

7.职工反映所在用人单位欠缴其社会保险费,该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答: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属的主管税务机关反映相关问题。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在争议,需要先由人社部门进行界定,税务部门再根据人社或医保部门传递的核定数据履行催缴社保费欠费职责。

8.医保上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后,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上仍然显示医保部门已撤销的医保核定数据,如何处理?
答:医保上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后,用人单位可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查看医保部门的核定数据。用人单位在医保部门申请撤销核定数据成功后,如发现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仍然显示医保部门已撤销的医保核定数据,可联系医保部门或税务部门进行运维处理。



来源:连云港市税务局社保非税科
编发:连云港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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