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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应税销售收入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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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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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山东税务
标题: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应税销售收入范围是什么?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TA0NDEyNQ==&mid=2651037197&idx=5&sn=273b45e660e8cd319524c16f8bf63f97&chksm=f76ba27fc01c2b69b8789116e668c74fa9f4d0ac3dbe73a8bae6a738fa4122de347936f2f10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27 17:22
二维码: -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的
应税销售收入范围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应税销售收入,仅为纳税人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对于纳税人取得的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仍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大多数业务均适用3%征收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前期出台的一些减征政策,比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减按2%征收,二手车经销减按0.5%征收等,其减征前的征收率均为3%,因此对于这些业务,既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政策,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也可以仍适用原减征政策,按照减征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计算缴纳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主要有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劳务派遣选择5%差额缴纳增值税等等业务,在4月1日至12月31日间,不能享受免税政策,仍应按照相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责编:桑军 王彦航
编审:刘后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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