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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污水处理业务开具发票应使用什么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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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9-26 1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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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金山税务阿根办
标题:
【12366】污水处理业务开具发票应使用什么税率?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UwMTMzMg==&mid=2650149028&idx=4&sn=36fe85b82216fb7b93e57f714d9e4468&chksm=88bcdddfbfcb54c9e1b8fb25bc7f452aed3331b5616919e500b25535f32d22ff78cd925c9b8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23 16:38
二维码:
-
刘小牛
问
:
我单位从事污水处理业务,按污水处理量向委托方收费,对污水专业处理后达到直接排放限值,再由委托方直接排放,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沼气、污泥全部归还给委托方。请问我单位开具污水处理发票时应该使用什么税率?
坐席小妹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
二、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税率:
(一)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三)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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