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国税计函〔2004〕7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40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由于征管软件升级需要时间,辅助账暂时通过手工登记,税收会统报表数据根据“入库企业所得税登记簿”和“抵缴企业所得税登记簿”所列内容手工编制。
二、会统报表的具体式样、参数、编报方法和审核公式将于近期通过区局广域网下发,税收月快报仍按以前编报方式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