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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加计 储惠赋能之每日一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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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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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23 13: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张家口税务
标题: 研发加计 储惠赋能之每日一学(7)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3NDE2MzgwNA==&mid=2651789892&idx=1&sn=788bb18ef74d6f368222f7aa60d19375&chksm=f0e38b77c79402616780f635205820faca1909902dba58f45b1a3dd26a05490ee34b207e010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20 21:00
二维码: -



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假设2022年形成了一项无形资产,但2022年制造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到50%,那该项无形资产还能按200%在税前摊销吗?

按照政策规定,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因此,在无形资产形成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是否超过50%,并不影响企业在后续摊销年度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就你公司而言,在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到50%,2022年只能按175%的比例在税前摊销。但如果2023年度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50%以上,则在2023年可以按200%的比例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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