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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枣庄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业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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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枣庄税务
标题: 2022年度枣庄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业务说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DA0NTU2NA==&mid=2651737170&idx=1&sn=edb222a329692de1457235ffc9ae0c5f&chksm=85383641b24fbf577cc17cad59ddb48d9e0e69d027d5fee83433dbcd6756acbd4db6b1d45c0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19 14:57
二维码: -


2022年度枣庄市企业职工
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业务说明
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已公布,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2022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元,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上下限按此执行。
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按6633元执行。
二、缴费基数调整规则
社保部门按照单位年初申报的职工月缴费工资,对本年度职工月缴费基数重新进行封顶保底,超出的差额部分作退费处理,不足的差额部分作补收处理。
(一)对未完成申报缴费的月份按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税务部门分别依职责重新调整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各参保单位和个人按封顶保底后的缴费基数申报缴费。
(二)对已完成申报缴费的月份进行缴费基数调整差额补退。对于本年度已完成申报月份的缴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量生成缴费基数调整补退差额。
(三)不再调整缴费基数的情况。社会保险关系已转移接续到新参保地、死亡、出国等账户已结清人员,不进行缴费基数调整。企业已经在市场监管部门注销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缴费基数调整,如有特殊情况,依申请办理。
(四)缓缴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调整。已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缓缴期间产生差额的单位部分,待缓缴期满后与缓缴部分一并缴纳;产生差额的个人部分随当期应缴一并缴纳。
(五)按固定基数缴费单位缴费基数调整。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等按固定缴费基数核定缴费的单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量生成补收差额。
三、补退办理时间
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补退办理方式
1、此次调整工作实行免打扰模式,通过业务系统后台集中调整缴费基数的方式,生成差额补退数据。
2、差额为正数的,由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进行补缴。
3、差额为负数的,由社保部门进行退费或冲抵。
4、差额部分补退业务均由原单位代扣代缴或代办退费。
五、缴费渠道
(一)企业单位
线上渠道:山东政务服务网、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山东省电子税务局。
线下渠道:社保大厅税务征收窗口、各办税服务厅。
(二)灵活就业人员
线上渠道: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爱山东app“社保费缴纳”进行线上缴费。
线下渠道:携身份证到社保大厅税务征收窗口或各办税服务厅完成补差缴费。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
2022年9月5日

来源:枣庄人社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办公室
审核:武广文
编校:张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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