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4255
Tax100会员
33222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辽宁
›
沈阳市2022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及补差通告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150
|
回复:
0
沈阳市2022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及补差通告
[复制链接]
辽宁政策君
辽宁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1095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11095
发消息
2022-9-23 11: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沈阳市2022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及补差通告
全市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
根据全省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情况,现就我市2022年1月—2022年12月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及补差事宜通告如下:
一、2022年未缴费人员可在以下8个缴费档次中自愿选择
缴费档次
月缴费基数(元)
月缴费金额(元)
个人缴费基数下限
3678
735.6
缴费档次60%
3830
766
缴费档次70%
4468
893.6
缴费档次80%
5106
1021.2
缴费档次90%
5745
1149
缴费档次100%
6383
1276.6
缴费档次200%
12766
2553.2
缴费档次300%
19149
3829.8
二、2022年已缴费人员需对已缴纳月份进行差额补缴
缴费档次
原月缴费金额(元)
新月缴费金额(元)
月补缴差额 (元)
缴费档次60%
685
766
81
缴费档次70%
799.2
893.6
94.4
缴费档次80%
913.4
1021.2
107.8
缴费档次90%
1027.6
1149
121.4
缴费档次100%
1141.8
1276.6
134.8
缴费档次200%
2283.6
2553.2
269.6
缴费档次300%
3425.4
3829.8
404.4
三、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费签约扣款相关事项
9月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费签约扣款工作已经启动,本月扣款金额包括9月份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费(以新缴费基数计算)和因缴费基数调整产生的1-8月份需补缴的差额费款,部分缴费人扣款金额高于往月。
如缴费人签约账户余额不足,会导致扣款失败,缴费人可选择“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辽宁移动办税APP”、“辽宁省税务局”支付宝小程序、签约银行等渠道自主缴纳。如缴费人未进行自主缴纳,上述应缴费款将在10月份签约扣款时一并扣除,请确保签约账户余额充足。
四、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变更业务的,个人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不需补缴差额费款。
五、本年度缴费截止时间暂定为2022年12月20日。
六、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部分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人社办〔2022〕22号)的要求,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中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七、相关事项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2022年9月20日
来源:沈阳税务
扫 描 二 维 码
关 注 沈 阳 税 务
微博
微信
头条
温馨提示:本文不作为政策执行的依据!纳税人具体执行前,请详细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河北
江苏
山东
人社政策
贵州
北京
天津
法律法规
吉林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