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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攻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提交有误,是否可以修改或撤销?答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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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20 06: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顺义税务
标题: 【办税攻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提交有误,是否可以修改或撤销?答案来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ODE5ODk1Nw==&mid=2653478588&idx=4&sn=5b246627b733d8c87d1c5669c9daece7&chksm=80aef0feb7d979e8d0c3b0b0d7b5bd5497f90155240b3914fd7c338c3fb8a349563a3ca21212#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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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9-19 17:00
二维码: -
01
发票领用—原申领记录查询,点开显示界面提示抱歉,找不到此页面?
答:您好,此界面已经停用,要查询发票领购记录的可以在【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领购信息查询】界面查看。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


二、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领购信息查询。

02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提交有误,是否可以修改或是撤销呢?
答:您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已经提交无法撤销或是在线修改,请您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加计抵减政策声明(适用10%、15%)作废】中,将已提交受理的声明作废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重新进入填写提交即可。
图示指引如下
步骤一
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加计抵减政策声明(适用10%、15%)作废。


三、加计抵减政策声明(适用10%、15%)作废页面。


步骤二
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三、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页面。


或选择
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三、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页面。

03
收到税务机关发送的短信,要在电子税务局网格化辅导消息推送模块查看全电发票的相关信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网格化辅导消息推送中没有内容,如何操作?
答:您好,请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互动中心】—【在线交互】—【网格化辅导消息推送】,查看此处税务机关推送的信息“首次接收电子专票服务实施消息”。
图示指引如下
一、互动中心—在线交互。


二、互动中心—在线交互—网格化辅导消息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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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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