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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讲座(五)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时“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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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20 00:5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鞍山税务
标题: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讲座(五)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时“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适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MTEzMDI4Mg==&mid=2654262901&idx=4&sn=fe7dfc83fa1c248c67284d37da1abe4e&chksm=8c9a74b0bbedfda6d897675ae2ccac48a9b8c08984358fc7646835e59399f2382c27778db918#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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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9-19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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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时“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适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上述纳税人如果符合总局2022年3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和新设立企业的情形,或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仍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来源:鞍山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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