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97
  • Tax100会员 28018
查看: 549|回复: 0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京政发[1989]3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内部债券管理通知》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999
2020-6-13 10:3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文件编号: 京政发[1989]30号
文件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京政发[1989]3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内部债券管理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89-04-1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内部债券管理通知》的通知
京政发[1989]3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内部债券管理通知》的通知
  京政发[1989]30号
  全文有效
  1989-04-17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
  现将《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内部债券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非生产性企业一律不准发行内部债券。未完成购买国家债券任务的生产性企业,也不得发行内部债券。
  二、生产性企业内部的有偿集资。应采取发行企业内部债券的形式。
  三、生产性企业发行内部债券,必须向市人民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发行。具体审批办法由市人民银行制定。
  四、市人民银行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内部债券的管理,抓紧拟定企业内部债券管理的具体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市人民银行、市各专业银行以及市财政、税务、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内部债券的监督,对违反债券管理规定的企业,由市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