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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域税情 非常满意 | 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电子税务局残保金申报流程类)第三十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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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政策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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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9-18 01: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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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西藏税务
标题:
雪域税情 非常满意 | 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电子税务局残保金申报流程类)第三十四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Y2NjczMQ==&mid=2653208458&idx=2&sn=61617af5a82303766e19f0c0a3dee933&chksm=bd545e0e8a23d7189f4d26fdef2a40fcbeee75b297b8fbe9bb66fea49805475fc85ed91e5ac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17 21:45
二维码:
-
为了充分发挥税收支持疫情防控职能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今日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为大家整理了咨询量较大的电子税务局残保金申报流程,请大家关注哦!
一.、登录西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在“我的待办”里找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点击“办理”;或在上方搜索框内输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提示:如在“我的待办”中没有找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模块,请联系主管税务部门增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税费种核定。
二、进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填写“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
注意:
1.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应为全年12个月所有职工工资总额,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2.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季节性用工折算公式为:季节性用工折算平均用工人数=季节性用工人数×季节性用工月数/12。
3.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经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的残疾人数。在电子税务局实际申报时系统会根据残联部门审核情况自动生成数据,缴费人自行复核即可,无需填写。
例如:拉萨市XXX有限公司2021年全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17000000元,全年平均每月在职职工人数为76人,全年该单位未安置残疾人就业,则该公司应按照下图所示填报。
如上年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大于社会平均工资【106068.0元】的2倍,则本期税额系统会自动以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212136元】为上限进行计算! 如图:
注意: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106068.0元=8839元(2021年“全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839元,)*12个月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三.填列完毕后,点击”申报”,跳转下一步,完成缴费。
温馨提示:
根据藏财税〔2020〕17号文件第六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残保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第十六条规定, 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减免性质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由系统自动生成,缴费人复核即可。
关于残保金政策热点问答同时请关注:
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类)第二十六期
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类)第三十三期
来源、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西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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