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12
  • Tax100会员 33494
查看: 302|回复: 0

【实务辅导】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应税车船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999
2022-9-17 06: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顺义税务
标题: 【实务辅导】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应税车船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ODE5ODk1Nw==&mid=2653478461&idx=3&sn=f7115b570c94dd0b162996034ce1cfe6&chksm=80aef07fb7d979696b7362a982745a41dc38d7db6fe0d5b0289020149ad7aaf4b621385aa3e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16 17:00
二维码: -
今天一起来继续跟小编学习下车船税的相关知识吧。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应税车船

1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相关参数标准确定
车船税法和车船税法实施条例所涉及的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以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所载数据为准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和依法应当登记而未办理登记或者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以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标注的技术参数、数据为准;不能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核定,没有国家相关标准的参照同类车船核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保险机构在计算机动车应纳税额时,机动车的相关技术信息以车辆登记证书或行驶证书所载相应数据为准。
对于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辆登记证书的乘用车,保险机构可以参照税务机关提供的汽车管理部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确定乘用车的排气量。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未纳入的老旧车辆,纳税人应提请保险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核定排气量。
购置的新机动车,相关技术信息以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车辆的车辆一致性证书所载相应数据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第75号)

2
临时入境车船处理
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3
纯电动车处理
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符合标准的节能、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不定期联合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予以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

4
关于境内外租赁船舶征税的问题
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舶的,不征收车船税。境内单位和个人将船舶出租到境外的,应依法征收车船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2号)

推荐阅读


?社保缴费服务 跑出“民生速度” 诠释“民生温度”
?满足四个条件,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器具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一次性税前扣除~
?重要提醒:关联方融通资金需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来源:北京顺义税务
947_1663366508704.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