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4062
  • Tax100会员 33225
查看: 277|回复: 0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再延长!缓缴税费具体包括哪些?点击查看↓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0819
2022-9-16 22: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滁州税务
标题: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再延长!缓缴税费具体包括哪些?点击查看↓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0Njg0NTgwMQ==&mid=2247498458&idx=2&sn=648b380fbe82bef35d3a938c373d2f15&chksm=e9bba2dcdecc2bcad305ab9fbedb8d11fbf90a74f4d61c5c53b2cc00a26916912cbbfbac99c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16 17:50
二维码: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7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
  
  《公告》规定的继续延缓缴纳的税费具体包括哪些?一起了解一下↓

  ?《公告》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1月、12月,2022年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由于所属期为2021年10月和2022年1月的税费缓缴期限已到期,纳税人按规定应在2022年8月缴纳入库,不适用本《公告》。
  
  ?所属期为2022年8月(或按季缴纳的第三季度)及以后期间发生的税费,按规定正常申报缴纳。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初审:施明鎏
审核:周伶俐
审签:徐湛
编发:滁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268_1663338904950.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