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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填报有哪些注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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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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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14 00: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青浦税务
标题: 【收藏】《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填报有哪些注意点?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NzMwMjU1OQ==&mid=2247507195&idx=3&sn=2ee8d2f9c3718e18ed9edea50062bf28&chksm=f998ac8bceef259df285fc334439a3cccba06930d97a92811d58d28b03c758453a2223777cc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13 12:43
二维码: -



申税小微你好!我这个月申报退税时,有几条2021年的报关单提示我需要填写《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这个表格以前没填过呀?应该怎么填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文件中第八项,完善出口退(免)税收汇管理规定,“纳税人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后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应当在申报退(免)税时报送收汇材料。”所以您这种情况,是需要填报《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并对应提交收汇材料的。下面为您展示一下如何填写这张《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


【注意】(操作以单一窗口为例,电子税务局操作步骤与单一窗口一致)

Part/01

进入货物劳务及服务退税申报模块,先采集申报明细表。


图1

图2


Part/02

返回采集首页,进入《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模块采集收汇信息。


图3

图4
收汇信息注意事项:
1.“凭证总金额”需与收汇凭证总金额一致;
2.“出口货物收汇金额”与“出口货物收汇折合人民币金额”需要对应本条报关单填写。


Part/03

保存《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录入完成后,生成汇总表,正式申报。


图5

图6


Part/04

生成申报数据后,可以点击“资料上传”,将收汇材料打包上传,随申报流程传递至税务端由管理员审核。


图7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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