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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税前扣除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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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9-13 14: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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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密云税务
标题: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税前扣除这样做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MTkxMzg0MA==&mid=2247540737&idx=4&sn=f46d2b1cf6d4597e3f5d6e930e0ab50c&chksm=ec0b091edb7c80084ff59f68c975e68947ab1918ab36ca76e5d6c1ceff58a0aa08af0ab0286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13 11:15
二维码:
-
“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的政策大家可能都比较熟悉了,那么如果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是不是就没有优惠政策可以享受了呢?
今天,小编为
中小微企业
送上一份税收红包,
具体扣除攻略
请收下!
一
具体扣除办法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
设备、器具
,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
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
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最低折旧年限为
4年、5年、10年的
,单位价值的
50%
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规定如下: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二
享受对象
中小微企业
,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满足如下条件的企业:
● 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
●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
● 其他行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三
享受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
四
注意事项
1.中小微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
自行选择
享受上述政策,当年度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享受。
2.如果因享受政策导致当年不足扣除形成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
结转弥补
,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
3.企业在2022年已购置的设备、器具符合上述政策的,可在预缴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
4.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政策依据: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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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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