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2337
Tax100会员
33193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浙江
›
一图帮您掌握2022年印花税新变化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84
|
回复:
0
一图帮您掌握2022年印花税新变化
[复制链接]
浙江政策君
浙江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9334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19334, 距离下一级还需 69554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19334, 距离下一级还需 69554 积分
积分
19334
发消息
2022-9-13 12: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湖州税务
标题:
一图帮您掌握2022年印花税新变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1NzY3NjcyMw==&mid=2247507638&idx=3&sn=a82a3301082f57a4a690caba5390e0bd&chksm=fc30bf6acb47367c5e9988b41b58edb6ddb835c28b6344a1a9c88e1f676c8c7f44c77d7da28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09 20:52
二维码:
-
印花税新变化
—2022–
一图帮您掌握!
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其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新《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下面为大家速读一下2022年新《印花税法》的重要变化。
新变化
一、取消尾数规定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 其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新印花税法取消了此规定,即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 纳税人计算印花税时无 须四舍五入,应按照实际计算的金 额缴纳印花税。
二、明确增值税不作为计征依据
新印花税法规定,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 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 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 款。
如果纳税人签订的合同为含税价,未单独列明增值税, 则须按全额计缴印花税。
三、境外单位或个人扣缴义务人规定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于境外个人如何缴纳印花税, 能否实行源泉扣缴均无规定。新印花税法规定,纳税人为境 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 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 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未明确规 定,新印花税法对纳税时间和纳税地点规定如下:
1
计征方式 :
1按季、按年计征: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 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2按次计征: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 报缴纳税款;
3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 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2
纳税地点 :
1单位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 花税;
2个人纳税人: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 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3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 报缴纳印花税。
税目、计税依据及税率变化
【END】
供稿:安吉县局
编辑:市局办公室
您的“非
常满意”
是我们不懈的追求!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云南
四川
吉林
河北
辽宁
上海
宁夏
山西
广东
贵州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