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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 【特别关注】爱尔兰重申对双支柱解决方案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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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2-9-13 10:0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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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尔兰财政部官网
编译:思迈特财税国际税收服务团队
01
前言
2022年5月26日,爱尔兰就支柱二框架的国内法实施开展咨询,咨询后于7月22日发布了建议。根据咨询建议:1、欧盟最低税指令将为国内法提供主要依据;2、法律可能会包括收入纳入规则(IIR)、低税利润规则(UTPR)、合格国内补足税(QDTUT)和应税规则(STTR)。
2022年8月10日,爱尔兰财政部发布了《公司税务战略文件(TSG22-03)》,其中第6部分国际发展重申了爱尔兰对双支柱解决方案的承诺。根据该文件,爱尔兰正在努力准备在2023年底之前将GLoBE规则立法模板(欧盟最低税指令)转换为爱尔兰法律。
02
主要内容
爱尔兰财政部发布的该份《公司税务战略文件(TSG22-03)》第6部分国际发展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OECD/G20 BEPS包容性框架概述
爱尔兰是OECD/G20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包容性框架(IF)的成员,该框架包含141个辖区,在实施应对纳税规划方面的措施开展合作。
2015年10月达成共识的初始BEPS一揽子方案提供了15项打击避税行动,以应对避税问题,提高国际税收规则的一致性,确保税收环境更加透明,并应对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
BEPS行动计划已基本实施,但BEPS第1项行动计划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除外。为了实现BEPS第1项行动计划,OECD提出了“双支柱解决方案”。

二、爱尔兰加入双支柱解决方案的简要历程
2019年,OECD发布了一份政策说明,提出了一项以双支柱为基础的方法,作为基于共识的解决更广泛税收挑战的基础。
2020年10月,OECD包容性框架发布了支柱一和支柱二的蓝图报告,并于2021年初就蓝图报告进行了公众咨询。
2021年7月1日,OECD包容性框架就应对数字化和全球化带来税收挑战的双支柱解决方案的关键方面达成一致,但未达成共识。
当时,爱尔兰重申支持包容性框架中的支柱一提案,并广泛支持关于支柱二的协议,但指出对全球最低有效税率“至少15%”持保留态度。由于这一保留,爱尔兰无法加入共识方案,但继续建设性地参与讨论。爱尔兰还发起了公众咨询,以征求利益攸关方对OECD提案的意见。
在进一步谈判和修改最低税率为“15%”而不是“至少15%”后,OECD/G20 BEPS包容性框架于2021年10月8日再次召开会议,爱尔兰也加入了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带来税收挑战的双支柱解决方案的协议
三、双支柱协议对爱尔兰的益处
支柱一:将25%的剩余利润重新分配给消费者所在辖区。范围仅限于年营业额超过200亿欧元的跨国企业。剩余利润是超过营业额10%的利润。
支柱二:范围内公司(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跨国企业)的最低有效税率为15%。
爱尔兰是OECD签署这项政治协议的137个辖区之一。预计该协议将为已经进行讨论所形成的国际税收框架带来长期的稳定性和确定性。该协议将继续允许我们的税收制度支持创新和增长,年营业额低于7.5亿欧元的公司保留12.5%的公司税,并保留现有的研发税收抵免。
四、双支柱协议在爱尔兰的实施
OECD正在进行密集的会议程序,以确保该协议能够转化为最终成为立法的规则。爱尔兰财政部和税务官员也正在努力制定规则,以确保它们提供必要的税收确定性,对商业和税务管理部门来说是可管理的,并且仍然广泛忠于10月协议。
1、支柱一
支柱一包括金额A和金额B,额A将通过多边公约(MLC)交付。金额A是指支柱一下重新分配的利润金额。已经达成共识是将跨国企业剩余利润的25%分配给市场辖区并在市场辖区征税。剩余利润是超过总收入10%的利润。金额B将规定一种简化和精简的方法,将独立交易原则应用于国内基础营销和分销活动。金额B旨在提高税收确定性,减少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争议。除了规定金额A和消除双重征税规则外,MLC将要求所有各方取消所有公司的所有数字服务税(DST)和其他相关类似措施,并承诺未来不引入此类措施。自10月协议以来,OECD就支柱一立法模板开展了密集的技术工作。
在支柱一方面,目前OECD将工作划分为实施所需的各种独立组成模块。这些元素最终将组合形成支柱一立法模板。为每个组成模块达成共识立法模板的程序分为四个阶段。以下是每个组成模块所取得的进展摘要:
第1阶段—SGIF(包容性框架指导小组)讨论
第2阶段TFDE(数字经济工作小组)讨论

  • 消除双重征税

  • 分部

  • 营销和分销利润安全港

  • 单边措施

  • 征管

第3阶段公众咨询

  • 7月初后尚未有任何组成模块进行公众咨询
第4阶段根据公众建议修订规则条款
以上这些要素最终将形成支柱一立法模板。这些立法模板将纳入多边公约(MLC),连同其随附的解释性声明将用于实施支柱一的金额A制度。今年早些时候,数字经济工作小组(TFDE)举行了讨论MLC的初步会议,预计随着立法模板接近完成,MLC的实质性工作将开始。
将适用于常规基础营销和分销活动的金额B尚未开发,包容性框架指导小组正在就支柱一的这一部分开展工作。FTA MAP(税收征管论坛-相互协商程序)提出了一项提案。
2、支柱二
支柱二的工作更快。OECD于2021年12月发布了立法模板,并于2022年3月发布了对这些规则的注释。立法模板和注释规定了一个重要框架,以协助各个辖区按照协议条款以协调一致的方式实施GLoBE规则(即全球最低有效税)
支柱二的主要规则是收入纳入规则(IIR),根据该规则,最终母公司将在国别基础上审查其所有范围内的集团实体,并在必要时适用附加的补足税,以确保每个辖区均达到最低有效税率;次要规则是低税利润规则(UTPR),计划在IIR一年后生效。它旨在作为辅助规则,适用于母公司未通过IIR征收全额补足税的情况,并允许在其他集团实体的辖区内征收剩余的补足税,而无论他们是否是母公司;支柱二还允许辖区选择适用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以规定对范围内实体征收国内产生的补足税。
目前OECD关于支柱二的技术工作侧重于制定实施框架。实施框架下有以下5个工作领域:
(1)GLoBE实施和规则顺序(包括确定合格状态的同行评审流程);
(2)征管指南(即解释性和征管性质的进一步指南);
(3)信息收集和交换(包括GLoBE信息报告表);
(4)安全港和简化;
(5)技术援助(对实施辖区)。
OECD还成立了一个焦点小组,爱尔兰是其成员,以制定GLoBE信息报告表。焦点小组包括来自OECD信息交换第10工作小组、积极纳税规划第11工作小组和税收征管论坛代表的广泛专业知识。
03
结语
爱尔兰发布的该文件透露了目前OECD针对支柱二的技术工作侧重于制定实施框架的5个工作领域并成立了焦点小组来制定GLoBE信息报告表,这些规定都是GLoBE规则能否有效落地实施的保障。按照OECD IF设定的时间表是今年年底之前要发布GLoBE实施框架及信息报告表,现已进入9月,时间已经是相当紧张了,但是针对这些规定是否应该事先征询公众意见后才能发布正式文件?然而,需要特别关注的是9月5日OECD官网发布消息,作为“双支柱技术中心”的OECD税收政策和管理中心(CTP)主任Pascal Saint-Amans将于2022年10月底从该组织退休。尽管他的副手Grace Perez-Navarro已同意从2022年11月1日起接任主任一职,但她也只会工作到2023年3月31日就会从OECD退休。我们期待OECD在这一双支柱的关键部门CTP在负责人交替时期能顺利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快工作步伐,尽快发布公众咨询文件征询意见并在完善后发布正式文件。
温馨提示:点击文中蓝色下划线部分,可查阅tpperson往期推送内容,点击“阅读原文”,可下载爱尔兰《公司税务战略文件(TSG22-03)》完整英文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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