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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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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10 04:2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屯税务
标题: 关于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工作的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NTI0ODI0Mw==&mid=2651720616&idx=3&sn=7433774786c51f6e26b58344395c123c&chksm=8c6197b4bb161ea2496f05654d8c4eed982c7037e6e530c33a6a5a664ad5b7433ca4615411f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09 15:54
二维码: -
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3号

为做好十师北屯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凡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包括普通学生儿童(学龄前儿童)、普通成年居民、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未成年(18周岁以下)和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以及五年过渡期内纳入监测范围内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在居住所在地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成年居民缴费每年430元,普通学生儿童缴费每年330元。
三、缴费时间
集中征收缴费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20日。
四、缴费方式
(一)选择协议批量扣款方式的缴费人,需要在2022年9月-12月期间将费款足额存至协议卡中,等待扣款。
(二)选择“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缴费的缴费人可在缴费规定时间内随时办理。
1.微信扫描下方“新疆税务社保缴费”二维码,根据提示输入缴费人员身份证号码、姓名、缴费险种、年度、金额等信息后,正确选择“社保参保机构”(181团-188团医疗保障局或第十师师本级医疗保障局),按照提示完成本人或者他人的缴费业务。
2.支付宝扫一扫下方二维码或打开支付宝搜索“新疆税务社保缴费”进入,点击“我要缴费”,填写缴费人身份信息,正确选择“社保参保机构”(181团-188团医疗保障局或第十师师本级医疗保障局),按照提示完成本人或者他人的缴费业务。
(三)登录新疆税务电子税务局、“新疆税务”手机APP,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或建设银行手机APP扫码缴费。
(四)选择POS机刷卡或代征客户端缴费的缴费人,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前往第十师社保中心、各团社保所、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税务局窗口均可办理。
(五)就读于十师学校、幼儿园、职校的学生按师市居民缴费标准统一收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北屯税务局与各学校、幼儿园签订银行划扣“三方协议”统一进行扣缴。
五、注意事项
(一)缴费人不再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请及时到所在社保机构办理停保;缴费人发生变更(姓名、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业务时,请及时到所在社保机构办理变更。
(二)缴费人未签订“个人委托扣款缴费协议”或卡号发生变更,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的“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银行网点、便民服务中心税务局窗口等方式新增或变更缴费协议。
(三)对特困、孤儿两类等困难群体医疗保险缴费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其余困难群体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享受60%的资助补助政策,个人需缴纳40%的基本医疗费用。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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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屯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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