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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9-10 01: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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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无锡税务
标题: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有问必答,抓紧收藏!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Q0NTMyMA==&mid=2650194754&idx=5&sn=7d5c43f05d6b834a932f2e7bf325c4b0&chksm=8818a5e5bf6f2cf3fb04eac6e48f771ea3f848af01cbb07121780714d724e6ccac209271e42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09 20:23
二维码:
-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关于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申报缴费的通告
尊敬的缴费人:
2022年9月1日起,全省按年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费人进行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缴费人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遇有申报缴纳方面的问题,可通过江苏税务门户网站、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政策规定,也可咨询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2年8月31日
一年一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集中申报缴纳工作开始啦,所属期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于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申报缴纳。一起来看一下今年残保金申报缴纳的政策要点和申报缴费方式吧
一
什么是残疾人就业
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保障金)是指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二
哪些单位要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凡在无锡市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1.5%的用人单位均应依法缴纳保障金。
2021年11月30日(含)前登记成立的用人单位,2022年应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度保障金。
三
缴纳金额是如何计算的?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对应相应比例后)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征缴比例
其中:
(一)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年平均人数计算。
(二)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由同级残联部门审核确定。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未经残联部门年审的用人单位,应在申报残保金前到当地残联部门年审,未经年审按未安置残疾人计算应缴费额。
(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最高标准按照当地年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即当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年社会平均工资2倍时,按当地年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算应缴费额。
四
征收比例是多少?
为减轻大、中型企业缴费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企业安置残疾职工意愿,根据用人单位安排残疾职工比例,分段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具体征缴比例及人数分段如下:
2021年度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征缴比例=(2021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21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00%
(一)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以下
(二)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
用人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于次年按规定申报缴纳保障金,成立不足1个月的,不缴纳保障金。
五
免征缓征标准有哪些?
(一)对在职职工总数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设置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保障金。
(三)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六
缴纳方式有哪几种?
有两种,一种是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另一种是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
七
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
登录后,打开首页
“我要办税”
目录下方的子目录
“税费申报及缴纳”
。
点击
“非税收入申报”
模块中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
核实系统带出的
“税款所属期”
是否正确,如不为2021年度,可点击修改,确定
“税款所属期”
为2021年度后,点击“进入申报”。
点击
“数据初始化”
提示成功后,点击
“修改”
。
点击
“修改”
系统产生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并提示是否安置残疾人就业,如不属实可前往残联部门审核。点击
“确定”
,开始进行申报表填报。
点击
“增加一行”
,显示一条需要填报的申报信息,只需要填报第2列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和第3列
“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如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并经残疾审核,第5列会自动带出
“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否则默认为0。
第2列、第3列数据填报后,申报表自动计算
“本期减免费额”
和
“本期应补(退)费额”
。对申报表自动计算的结果核实无误后,点击
“保存”
。
提示
“暂存成功”
后点击
“确定”
,再点击
“返回”
返回上一页面,点
“申报”
。
申报成功后,提示
“该笔业务【已提交金三处理中】,切勿重复提交!”
申报成功后,若发现申报错误可以在“申报错误更正”模块进行“申报更正”。
申报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
“税费申报缴纳”
模块中的
“税费缴纳(含申报及更正)”
进行缴款。
缴款成功后,在
“我要办税”
目录下方的子目录
“证明开具”
中点击
“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
打印缴费凭证。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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