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564
Tax100会员
33706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内蒙古
›
呼和浩特市2022年至2023年市级及旗县区级社会保险费自主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46
|
回复:
0
呼和浩特市2022年至2023年市级及旗县区级社会保险费自主缴费提示
[复制链接]
内蒙古政策君
内蒙古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8489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18489, 距离下一级还需 70399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18489, 距离下一级还需 70399 积分
积分
18489
发消息
2022-9-8 01: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呼和浩特税务
标题:
呼和浩特市2022年至2023年市级及旗县区级社会保险费自主缴费提示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OTA2NDA0Mg==&mid=2654804197&idx=2&sn=74e7d32e536cc3a72cc60690101bfbab&chksm=f2e67e60c591f776e937101193372f92fc66c17ff3d8a76e644d0af5a76b65c8a1149c38294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07 16:32
二维码:
-
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费缴费人:
为方便缴费人,截止9月1日,我市已分别开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自主缴费,即无需社保、医保经办部门核定,缴费人可直接缴费,具体可实现自主缴费的各种情形提示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可以自主缴费的人群:缴纳2023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本市城乡居民(或持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缴费标准:390元(含10元长期护理保险费)。自主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
以下人员不能使用自主缴费,需要先核定后缴费:新生儿、在校(园)学生(儿童)、困难群体(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孤儿、烈属、低收入家庭人员、残疾居民、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员和边缘易致贫人员)、非本市户籍人员、3-18周岁人员。
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及
大额医疗保险
可以自主缴费的人群:按8%缴费比例缴纳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的医疗保险费及大额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灵活就业人员(按8%比例缴费):6480.96元/年(含长期护理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100元/年。自主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
以下人员不能使用自主缴费,需要先核定后缴费:缴费期不足一年的、单建统筹(按4.8%比例缴费)人员。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可以自主缴费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和现役军人),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年缴费标准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12个档次中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自主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
以下人员不能使用自主缴费,需要先核定后缴费:新参保人员、到龄退休一次性补足15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补缴以前年度欠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其他特殊业务人群。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
2022年9月5日
来源: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编发:纳税服务科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上海
广西
天津
广东
四川
福建
宁夏
江苏
实务案例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