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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近期热点问答】8月24日~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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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9-7 15: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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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贵港税务
标题:
【12366近期热点问答】8月24日~9月6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4NDc0OTQ0MQ==&mid=2247504558&idx=8&sn=46e09d9453c82404e3e6f24d3c90bf03&chksm=fd978a40cae0035679e5679a22ad31fd1dcd4f7a10b343ac2d838e83ff1f798d4926cf59cac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06 17:01
二维码:
-
一、初次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申报密码是什么?
答:初次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没有初始申报密码,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重置申报密码,也可以由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重置申报密码(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点击单位名称--重置申报密码)。
二
、哪些人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1月份开始直接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
答:自2021年1月1日起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具体如下:
一、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二、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为员工代扣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计算税款时提示:“上一属期未按照6万扣除累计减除费用”,应如何处理?
答:出现该提示一般是由于该员工本月是按6万元一次性扣除减除费用,但是之前月份按5000元/月扣除,需要确定该员工本年度减除费用选择按以下哪种方式扣除:
(1)直接一次性扣除6万元:需要从本年1月所属期开始,每月均按照6万元一次性扣除,可以从1月所属期开始逐月更正,然后回到本月所属期,点击“税款计算”→“重新计算”;
(2)按5000元/月累计扣除:在报表填写界面,点击右上角“更多操作”→“减除费用扣除确认”→最后一列【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选“否”并进行确认,然后再点击“税款计算”→“重新计算”。
四、目前的电子普通发票没有发票章吗?
答: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里有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票面上不再展示发票专用章。
六、电子普通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是什么?
答:电子普通发票可以作为正规发票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可以重复打印。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七、企业收到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应如何进行后续管理?
答:纳税人以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当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一,纳税人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的规定,仅使用电子专票进行报销入账归档。第二,电子专票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照《通知》第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电子专票,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第三,纳税人如果需要以电子专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专票。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编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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