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969
  • Tax100会员 28018
查看: 421|回复: 0

浙财农税字[2004]15号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334
2020-6-13 10: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04/9/14/art_8410_12400.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浙财农税字[2004]15号
文件名: 浙财农税字[2004]15号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4-09-1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浙财农税字[2004]15号

【发布文号】 浙财农税字[2004]15号
【发文日期】 2004-09-14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作出如下补充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按土地出让、转让合同规定的总价款一次性计征契税

本通知从文到之日起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