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彪哥说税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热点问答请收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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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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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2 09: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鹰潭税务
标题: 彪哥说税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热点问答请收好(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Tg5NjU0OQ==&mid=2665298931&idx=2&sn=de0534cf5276f31401b80cd34dfeb683&chksm=84f967f9b38eeeefdd166a04f12b0594b643b4855f8d4bb5fa4be31a9184d04fd46632832ae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01 18:16
二维码: -


今天推出第六十期
赶紧来围观一下吧
???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热点问答请收好


大家好,我是彪哥。今天,我将为大家分享《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现在就让我们一起开启今天的涉税知识学习吧!


彪哥,某公司是一家小型劳务派遣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此前该公司选择了5%差额缴纳增值税,请问,该公司可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因此,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彪哥,某公司是一家小型商贸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一季度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不含税,下同)60万元,请问该公司应当如何计算缴纳一季度的增值税款?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该公司一季度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超过季销售额4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标准,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可以继续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60万元×1%=0.6万元。
彪哥,某公司是一家小型建筑企业,属于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二季度预计取得建筑服务预收款20万元,请问该公司是否需要就二季度取得的预收款预缴增值税?


不需要。《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3%征收率,因此,该公司二季度取得的建筑服务预收款,无需预缴增值税。

好啦,以上就是本期节目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的税收资讯,欢迎您持续关注鹰潭税务的《彪哥说税》,感谢您的阅读,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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