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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税暖心 非常满意|【指引汇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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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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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31 06:0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生态城税务
标题: 津税暖心 非常满意|【指引汇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优惠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TgzMTU0Mw==&mid=2650534392&idx=2&sn=0b6e0df90765151315424d7cc0ce493c&chksm=88793c60bf0eb57627efbbe39f6f2a33de359b90a105035a3a4c52939c533dba0a4d422f892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30 20:31
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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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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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减免税费负担-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减免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01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企业
■■■
02
优惠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03
享受条件
企业在职职工总数在30人(含)以下

■■■

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01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企业
■■■
02
优惠内容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
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50% 缴纳残保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
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90% 缴纳残保金

■■■
03
享受条件
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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