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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海涛声] 【疑】这种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吗?很多人都忽视了的一个增值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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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2-8-29 16: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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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税海涛声
标题: 【疑】这种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吗?很多人都忽视了的一个增值税问题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26 00:00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g1MDgzOQ==&mid=2650385452&idx=1&sn=374546ec2f3e0a43496f5105d9fc6688&chksm=88b41414bfc39d02f0f99beb6ae3591c716dbff478764362213e6568e2c53e88280338febe02#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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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海涛声按语
本例咨询中的这种情形,其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
本例咨询的答复是否准确?
如果需要转出进项税额,是按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全额转出?还是按照不动产净值率计算转出?
进项税转出
【问题内容】被拆迁企业获得了补偿,购买房屋时取得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2-08-23
【答复内容】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土地所有者依法征收土地,并向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及其相关有形动产、不动产补偿费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三十七)项规定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情形,免征增值税。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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