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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税同行”小课堂 | 收到个税税务事项通知书,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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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29 13:3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合肥税务
标题: “合税同行”小课堂 | 收到个税税务事项通知书,该怎么办?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0ODEyNjg5NA==&mid=2649951578&idx=4&sn=0dbde9b3bee48c86c4d13f4d88d61f5f&chksm=f1a2219bc6d5a88de92cf1fb28361550b418807dd198c69f3220af5d702df7cadab1bc3101c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23 17:54
二维码: -

2021年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已于6月30日结束了!近日,又有小部分纳税人收到了以下短信——


重点
合小税告诉您,这可不是诈骗!这是税务机关开展的个税年度汇算事后服务和管理工作,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短信说的文书我要去哪里查看呢?
根据您收到的短信提示内容,税务机关送达电子文书的,可以登录个税APP查看。


(点击看大图)
您可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纸质
文书。
我收到的是《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我该做什么?哪里查看呢?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个税2021年度汇算,且可能需要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给您送达的是《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请在文书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和滞纳金。

(点击看大图)

如果我没有在文书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呢?
税务机关已经在您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了。如果您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并缴纳税款和滞纳金,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免予行政处罚;如果您在期限届满后,仍拒不申报,主管税务机关会根据情况采取限制服务、移送稽查等后续管理措施。

(点击看大图)

我收到的是《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又要怎么办呢?
纳税人已办理个税2021年度汇算申报,但尚未缴纳应补税款的,税务机关给您送达的是《税务事项通知书》。请在文书规定的期限内足额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点击看大图)

如果我没有在文书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税款,会有什么后果呢?
税务机关已经在您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了。如果您在期限届满后仍未按照《税务事项通知书》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征滞纳金,并根据情况采取限制服务、移送稽查等后续管理措施。

(点击看大图)


温馨提示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结束后,税务机关会对逾期申报、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开展后续服务和管理工作。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于每年个税年度汇算期限内及时办理汇算申报、补税退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包河区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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