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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22年8月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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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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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29 12:4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乌鲁木齐开发区税务
标题: 关于延长2022年8月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UwMzQyNw==&mid=2650602174&idx=1&sn=1ac43c92776bbd9d4bb30a922d1c8085&chksm=87fd2a92b08aa384666ee5793783c508deee68bc33d60408aa8b90d5aed36b10d77ffc9421d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26 11:31
二维码: -
国家税务局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关于延长2022年8月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尊敬的缴费人: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自8月10日起乌鲁木齐市重点城区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为进一步配合做好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市社会保险费缴费人合法权益,便利缴费人办理申报缴费事宜,乌鲁木齐市税务部门决定将乌鲁木齐市范围内按月申报缴费人的申报缴费期限由8月25日延长至8月31日,届时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微信及支付宝“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等多元化社保费缴费渠道将持续为您提供申报缴费服务。
如需咨询申报缴费相关问题,您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电话,乌鲁木齐市各区县税务部门缴费咨询电话如下: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局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8月25日


来源:乌鲁木齐高新区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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