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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我市印发《2022年南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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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8-29 1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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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平税务
标题:
严厉打击!我市印发《2022年南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MjU2ODYzNg==&mid=2247493251&idx=3&sn=15483dd6b287a664a8c6dee0413c60ad&chksm=fccc43d0cbbbcac6a4e272103843c42901253027b6f7beebf32ab07d519d0cca23da4493215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26 14:42
二维码:
-
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
经南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
《2022年南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
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南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
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0日
2022年南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
南双打〔2022〕2号
一、扎实开展重点难点治理
(一)开展互联网领域治理
1.开展“剑网2022”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通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印发2022年南平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聚焦电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打击互联网领域仿冒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治理电商刷单炒信、买卖快递单号等问题。加强互联网广告监测监管,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网售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净化药品网络销售市场。开展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夯实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责任。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4.集中清理网上涉侵权假冒违法违规信息,对传播涉侵权假冒信息的网站平台、账号依法依规处置处罚。指导网站平台及时公开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内容处置情况,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市委网信办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农村地区治理
1.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持续严打禁限用药物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通管办、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超过保质期食品及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继续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违法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南平市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4.以林草种苗交易市场为重点,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违法行为。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树种品种,开展种苗质量抽检,组织开展种苗许可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大对虚假承诺骗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市场主体打击力度。(市林业局负责)
5.依法从严惩治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领域制假售假犯罪行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开展重点
产品治理
1.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推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全链条保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未经注册(备案)医疗器械、假冒化妆品和非法添加等行为,加强国家集采药品、中药质量监管,坚守安全底线。加强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后监督,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依法处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3.开展消毒产品国家监督抽查,针对抗(抑)菌制剂违法添加激素、夸大宣传等乱象,部署对零售药店、母婴店、婴幼儿洗浴等开展监督抽检,依法从重查处添加违法物质和夸大宣传等行为。(市卫健委负责)
4.推进医用口罩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非医用口罩质量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和进出口假冒伪劣口罩违法行为。(南平海关、武夷山海关、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儿童玩具、妇女用品、老年用品、消防产品、电动车、文具等产品质量执法,严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掺杂掺假、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铅蓄电池违法行为,依法整治制售超薄塑料购物袋、假冒伪劣可降解塑料制品等行为。加强建筑保温材料质量监管,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六溴环十二烷等国家明令淘汰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车用汽柴油质量监管,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假劣车用油品、非法调和成品油、非法运输成品油及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行为。(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重点渠道治理
1.开展“龙腾”“蓝网”“净网”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高风险侵权贸易监控,强化进出境寄递及出口转运货物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加大对中欧班列陆路运输和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侵权打击力度。(南平海关、武夷山海关负责)
2.强化寄递环节治理,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加强对各类侵权假冒商品等禁寄物品查验把关。(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3.加强信息互通,及时通报涉侵权假冒商品和商家名录,指导寄递企业强化侵权假冒商品辨识培训,严防各类侵权假冒商品通过寄递渠道流通。(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南平海关、武夷山海关、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关于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的意见》,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无害化销毁活动,防止侵权假冒商品再流通。(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加大行政保护力度
(一)加大专利权保护力度
1.加强线索搜集,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专利、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配合省局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业技术支撑,建立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3.配合省局推动施行《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落实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在注册阶段为药品专利纠纷提供早期解决途径。(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商标权保护力度
1.以驰名商标保护为重点,严厉打击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强线索摸排,强化办案指导和案件督查督办,依法查办一批叫得响的“铁案”。(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严厉打击恶意申请注册商标违法行为,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中加强对商标权保护。(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3.发布商标侵权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加大著作权保护力度
1.开展青少年版权保护季、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案件督办和案例指导,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版权执法协作,集中查处一批侵权盗版大案要案。(市委宣传部牵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开展“秋风2022”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线上线下印刷、销售非法盗版出版物行为。(市委宣传部牵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网上图书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强化网上书店(含微商、微店等)监管,压实网络平台责任,建立完善资质、产品、渠道、场所核查机制。开展印刷发行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厉打击盗版盗印违规发行等行为。(市委宣传部负责)
(四)加大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保护力度
1.加强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名称及其简称、吉祥物等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保护,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版权监管和进出口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市委宣传部、南平海关、武夷山海关、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上海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成都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福建省第17届人民体育运动大会、南平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四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等大型赛事相关特殊标志保护。(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加大南平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1.组织茶叶市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茶叶生产、流通环节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扰乱茶叶市场的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生产流通领域的建盏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侵犯“建阳建盏”注册商标专用权及建盏假冒专利、专利侵权行为,查处建盏虚假宣传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3.推动“武夷山水”品牌提升影响力、信誉度,加强“武夷山水”品牌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商标行政权保护,严厉查处侵犯“武夷山水”商标权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竹企业和社会团体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等产品认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标侵权、专利侵权、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圣农集团品牌建设,持续做好公司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管理、运用的指导服务,促进企业商标、专利转化运用能力的提升;重点指导圣农商标申请驰名商标认定,加强品牌、专利权保护。(市市场监管局)
(六)加大植物新品种保护力度
1.以打击侵犯农业植物新品种权行为为重点,部署开展制种基地、种子市场、企业等检查,强化监管执法,严查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种子等行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2.开展打击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假冒授权品种专项行动,重点对各种林木花卉博览会、交易会及大型专业市场进行检查,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进行抽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市林业局负责)
(七)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
1.拓展软件正版化工作范围和领域,坚持正版化与信息化、信息安全相结合,推进重要行业和重点领域使用正版软件。(市委宣传部牵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进一步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机制,加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联合督查,聘用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主体责任。(市委宣传部牵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软件资产管理,扩大联合采购范围,进一步巩固我市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成果,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制度化、规范化。(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市政府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4.增加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软件及信息系统建设相关服务采购,探索与中央企业合作采购模式。(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提升司法保护水平
(一)强化刑事案件打击
1.深入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重拳出击,强力震慑。(市公安局负责)
2.强化大要案件侦办,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地区治理。(市公安局负责)
(二)优化检察监督职能
1.强化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稳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市检察院负责)
2.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工作,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履职能力和水平。(市检察院负责)
3.全面加强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质效。(市检察院负责)
(三)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1.依法妥善运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制裁妨害诉讼行为等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侵权源头治理、溯源打击,及时有效阻遏侵权行为。正确把握惩罚性赔偿构成要件,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2.进一步完善管辖科学的诉讼制度,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合理定位知识产权案件四级法院审判职能。加强审判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3.加大对涉种子刑事案件监督指导力度,为加快种业振兴提供有力刑事司法保障。(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四、有序推进法规制度建设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1.配合国家、省相关部门开展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和地理标志统一立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修订工作。(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配合国家、省相关部门推进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商业秘密保护规定修订工作。(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配合国家、省相关部门推进电子商务法修订工作,规范平台经济秩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1.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侵权假冒信用信息,依法依规通过“信用中国(南平)”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分别牵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实施失信惩戒,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市发改委、人行南平市中心支行牵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行刑衔接机制
1.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协调统一。(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挥福建省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进一步加大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力度。(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推进行纪贯通。(市市场监管局牵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筑协作联动格局
1.推动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推进完善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强化侵权假冒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发挥“指挥棒”作用。(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侵权假冒涉税案件线索移交,严肃查处相关税收违法行为。(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区域间执法协作指导力度,扩展区域协作范围,加强上下联动,对重大案件统一组织执法行动。(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聚力增强社会保护意识
(一)强化宣传教育引导
1.充分利用各大节点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大部署和积极成效,增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发布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实施有效引导。(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把打击侵权假冒法治宣传列入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游局、南平海关、武夷山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围绕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做好信息发布与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注热点焦点。(市市场监管局牵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报道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题材内容的广播电视精品创作,积极宣传、推广打击侵权假冒知识。(市文旅局负责)
(二)落实市场主体责任
1.指导督促市场主体自查自纠,自我承诺、自我管理,提升市场主体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加大维权力度。(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南平海关、武夷山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指导督促互联网企业特别是辖区网络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与权利人加强合作,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1.引导律师依法依规参与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推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进商会、进园区,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视情评选发布律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市司法局牵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积极营造良好国际环境
(一)平等保护外资企业权益
1.针对外资企业反映较多的侵权假冒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推动解决相关问题。(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依法查处侵犯外资企业商业秘密、商业标识混淆等不正当竞争案件。(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持续深化国际沟通交流
1.深化打击侵权假冒领域司法保护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完善国际治理规则。(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2.推进落实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做好第二批互认清单的认定工作,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相关贸易数据和信息统计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参与国际执法合作
1.积极参与国际刑警组织框架下打击侵权假冒犯罪联合行动,打击跨境侵权假冒犯罪。(市公安局负责)
2.深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世界海关组织等国际组织开展的跨境联合执法行动。(南平海关、武夷山海关负责)
(四)有力支持企业海外维权
在海外重点展会设立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站,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完善境外展会防侵权管理体系,提升管理知识产权和应对纠纷能力。(市商务局、市贸促会等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面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强化能力素质建设
1.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业务培训,交流经验做法,建设高素质打击侵权假冒队伍,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分层级组织举办林草种苗市场监管及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市林业局负责)
3.培育出3个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较强市场竞争力,较大生产应用潜力的水稻等作物新品种,进入生产应用;积极培育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建成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做好扶持种子企业做强做优。(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创新监管执法方式
1.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智慧监管模式,提升追踪溯源和精准打击能力。(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南平海关、武夷山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专业技术支撑,通过在线识别等科技手段提高进出口侵权查发率和案件办理效能。(南平海关、武夷山海关负责)
3.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树立典型标杆,形成示范效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将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活动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以年度南平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为依据,以各县(市、区)日常工作成效、报送信息数据等为主要考核内容,优化考评指标,推动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市委政法委、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丨来源:南平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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