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257
Tax100会员
33297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江苏
›
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个税如何缴纳?怎么申报?看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80
|
回复:
0
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个税如何缴纳?怎么申报?看这里
[复制链接]
江苏政策君
江苏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23099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23099, 距离下一级还需 65789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23099, 距离下一级还需 65789 积分
积分
23099
发消息
2022-8-26 01: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京税务
标题:
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个税如何缴纳?怎么申报?看这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TkxNDU5Nw==&mid=2650715384&idx=1&sn=f746788bd4ba73144218766f86468ac1&chksm=befb22f2898cabe48f2e63997f31c45ce266554ae631cd0130287de6dd31a3356a9207d5255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25 16:51
二维码:
-
政策解读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问
2022年4月,某企业与小王解除劳动合同,该企业向小王支付了一次性补偿金28万元,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80000元,请问该企业在扣缴小王的个人所得税时,小王应该就该项一次性补偿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有关规定,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80000*3=240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280000-80000*3=40000元,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因此按照上述规定,该企业在扣缴小王的个人所得税时,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小王应计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0000*10%-2520=1480元。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表
(综合所得适用)
用人单位如果给员工发放了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无论金额多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都应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申报操作步骤
如下:
1
登录扣缴端后,点击“综合所得”,在“收入及减除填写”界面选择“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或相对应后面的【填写】,进入填写界面。
2
点击【添加】,在姓名栏选择需要申报的人员,录入一次性补偿收入,系统自动带出免税收入,本地平均工资可查看下方提示,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若涉及人员较多时,也可使用模板导入。
3
点击“税款计算”后,在“附表填写”界面点击“减免事项附表”或相对应后面的【填写】,进入“个人所得税减免事项报告表”。
4
在“免税收入”下点击【填写】,进入免税收入明细编辑后,选择免税事项“解除劳动合同当地工资3倍以内免税”、选择免税性质“其他”、填写“免税收入”,点击【保存】。
5
数据填写确认无误后,点击【发送申报】进行申报表报送。
一次性补偿金申报表需和本单位同税款属期工资薪金等所得的申报表一并发送。若本税款属期已进行了申报,还需要申报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的,需要执行更正申报操作,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填写完毕后,再一并发送申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审核:南京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南京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宁夏
山西
天津
湖南
山东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