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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国际税务合作新领域 开创税务人才培养新模式——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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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24 01: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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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杂志社
标题:
拓展国际税务合作新领域 开创税务人才培养新模式——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正式启动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23 11:49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jMzOTMxMA==&mid=2650277742&idx=2&sn=f75d54921c9d9e64ebc7ac188a13d8df&chksm=83bff66fb4c87f79390b4ab83ec4fd73d09938a16157649162e25f2553ef0939e5ccbb546fa8#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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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
近期,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厦门大学通过视频连线方式,举行“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以下简称“联合培养项目”)谅解备忘录签署仪式。该项目旨在帮助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地区)培养熟悉国际税收规则、具备专业知识背景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开创中国与OECD在专业领域合作开展学历学位教育的先河,为双方在其他领域深化合作提供有益借鉴。此次谅解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联合培养项目正式启动。
“联合培养项目是中国与OECD在税收领域合作的最新成果,具有高标准、国际化的特点和优势,将进一步加大税务人才培养力度,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为加强全球税收治理体系建设作出重要贡献。OECD愿意与中国继续深化合作,共同构建更加平衡、可持续的全球税收治理体系。”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主任帕斯卡?圣塔曼表示。
学习领会,谋划建设国际税务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201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九次峰会上,首次描绘了我国税收工作在全球税收领域的坐标和方向。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被确定为开展国际税收合作的重要内容,其中人才培养是能力建设的关键一环。2021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题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文章,提出要“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必须把握战略主动,做好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为做好人才工作进一步指明方向。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扬州)
税务总局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强调:“要立足发展所需、拓宽全球视野,推动税务人才工作再上一个大台阶,并不断提质增效。”税务总局相关部门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抓好人才培养工作,依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税务总局多边税务中心、“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一带一路”税务学院。扬州等平台,科学整合国际、国内资源,以多种方式开展国际化专业税务培训。据统计,2016至2021年, 国内外参训学员累计已超6000人次。
联合培养项目是税务总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的最新成果。这是中国与OECD在学历教育领域的第一个合作项目,是继OECD在中国成立多边税务中心以来双边合作的又一个里程碑。联合培养项目提出以来,王军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为项目有序推进和顺利落地奠定了坚实基础。
精心筹备,打造国际税收法学领域人才培养中心
新时代呼唤新人才。“当前,数字化等技术和产业变革,以及经济全球化发展给税收带来了新的挑战,税收事业对人才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迫切。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度参与国际税收合作和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等重点工作,都需要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的优秀税务人才。”税务总局人事司司长刘尊涛表示。
“为满足日益迫切的人才需求,税务总局主动作为,与OECD商讨以联合培养形式,携手打造国际一流的税收法学硕士项目,帮助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地区)培养一批熟悉全球化和数字经济规则、精通国际税法、熟练使用英语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这既是中国实现税收现代化的需要,也有助于中国为全球税收治理体系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积极帮助协调推进联合培养项目的特别顾问廖体忠介绍。
作为联合培养项目的承办方,厦门大学是中国最早开设国际税法课程的大学之一,在国际税收法学研究领域具有鲜明的学科优势、雄厚的学术实力和丰富的教学资源。“联合培养项目落地厦门大学,不仅有助于我校进一步引入优质资源,创新人才培养,也有助于我校深化对外合作与交流,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廖益新说。
厦门大学
厦门大学校长张宗益表示将全力支持该项目运行,充分发挥学科优势,注重人才培养质量,与合作各方一道,为培养国际税法专业人才作出厦门大学应有的贡献。厦门大学副校长杨斌作为签约代表参与了谅解备忘录签署仪式。
为实现预期人才培养目标,联合培养项目在培养方案上作了精心设计。在职责划分上,厦门大学主要负责课程设计、教学管理以及学位授予;税务总局和财政部主要负责分享税收政策和征管实践,提供实习机会,参与课程设计和教学质量把关;OECD主要负责参与课程设计、提供相关资料和专家资源,包括短期教学支持。在培养模式上,项目学制两年,全英文授课,采用理论学习与实务锻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主要在厦门大学完成理论知识学习和论文,第二年第一学期在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扬州)进行税收实务的课程学习和锻炼。在部委支持方面,商务部将联合培养项目纳入援外学历学位教育项目范畴,为吸引留学生提供资金保障;教育部在招生计划、培养方案等方面给予支持;外交部、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均提供工作指导和帮助。
为做好联合培养项目招生工作,中国税务部门坚持双管齐下、双向发力,全力保障项目生源拥有充足的源头活水。“一方面,中国税务部门将通过每年的公务员招录工作,在继续做好财税类主体职位设置的基础上,科学谋划、合理储备一批具有较好英语水平的法律类专业本科生源,同时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在职税务干部积极报考,确保国内生源源源不断。另一方面,通过‘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秘书处、驻外使领馆外派税务人员等渠道,向共建‘一带一路’等发展中国家发出邀请,全力保障国际招生工作。”刘尊涛表示。
深化合作,更好参与全球税收治理积极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
“能够签署联合培养项目谅解备忘录,我感到十分荣幸。我非常高兴地看到,经过两年多各方共同努力,项目终于正式达成。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与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的合作持续深化,友谊不断加深。近年来,中国税务部门深入推动税收现代化进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对中国和国际税收界都是有益的。”帕斯卡。圣塔曼说。
OECD是目前税收领域全球最有影响力的国际组织,在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税收征管协调等方面具有重要的话语权和影响力。“OECD首个专业领域学历教育项目落户中国绝非偶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蒙玉英介绍,“从20世纪90年代起,税务总局就开始与OECD在税收政策、税收征管、国际税收等19个领域开展税务培训、立法咨询、高层对话等多种形式的高效合作。尤其是2013年以来,王军局长高度重视国际税收工作,通过与OECD高层领导开展交流对话,不断加深彼此了解,建立起紧密合作与高度信任。以此为基础,税务总局与OECD的合作不断深化,从早期的OECD向中国单向‘输出’为主,逐步演变成一种双向或多边互动,与各方一道共同构建可持续的全球税收治理体系。”
在人才培养上,双方依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税务总局多边税务中心,共同开展专业性税收业务培训,为发展中国家税务干部提供学习提升的机会;从2016年起,税务总局陆续选派6名税务干部到OECD总部实习工作,支持OECD 发起的国际税收改革工作。在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上,税务总局与财政部全程参与了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15项行动计划的研究,对BEPS总原则的确立以及行动计划的制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21年10月,136个G20/OECD包容性框架成员辖区就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达成全面共识,中国财税部门也全程深度参与其中,在多边共识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方案设计贡献了中国智慧。商务部评价税务总局与OECD的合作形式多样、成果丰硕,堪称中国政府部门与OECD在专业领域合作的典范之一。
2016年,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挂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税务总局多边税务中心,2017年挂牌“一带一路”税务学院。扬州,加上此次联合培养项目,中国税务部门与国际组织、各国税务机关的合作越来越深入紧密。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院长曾光辉表示:“学院将会更好地借助培养基地,深化与国际组织、各国税务机关的合作,培养更多的国际税收人才。”
“联合培养项目采取国际化、系统化的创新教育方式,与中国税务部门现有税收能力建设项目形成有效互补。”蒙玉英表示,“这将有效帮助我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解决税收领域国际化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提升国际税收治理的参与度与贡献度。
来源:《中国税务》2022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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