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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一次性扣六万减除费用的名单如何设置和取消?扣缴单位快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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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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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23 13:4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牡丹江税务
标题: 员工一次性扣六万减除费用的名单如何设置和取消?扣缴单位快看过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NDExMzE5Nw==&mid=2650644562&idx=4&sn=dec3e06b7837dae9f57392b322630a58&chksm=8fa58e90b8d20786899471251f22e315f246a2f1597e7f34b7020bd81ae5095599a40500ae2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23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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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进一步简便优化了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公告规定:“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为方便扣缴单位办理申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已根据税务局端上年度的综合所得申报表信息,生成了预计可以享受上述政策的纳税人名单。如果员工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规定的直接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政策,并且在确认名单里面,扣缴单位可根据其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对名单进行调整。
但有些特殊情况,如对于预计当年收入会超过6万元或因特殊原因需要纳税记录的纳税人无需享受政策的情形,扣缴单位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将减除费用扣除确认名单内需要调整的员工的“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设置为“否”。
具体如何操作设置确认或取消呢,扣缴单位快看过来!
第一步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依次顺序点击【综合所得申报】→【收入及减除填写】→【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报表→右上角【更多操作】→最后一列【减除费用扣除确认】→【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如享受一次性扣除六万元就选择“是”,不享受一次性扣除六万元就选择“否”,选择好后点击“确认”。
具体操作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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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点击:“税款计算”→“重新计算”即可。


温馨提示

【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设置一次即可,不用每月都设置。

来源:上海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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